高雄農田水利會會長李清福,因在高雄縣橋頭鄉(今高雄市橋頭區)鄉長任內涉嫌收賄,於1月18日被判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定讞,農委會今(7)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已撤除李清福會長職務,預計4月1日辦理補選。
李清福1994年擔任橋頭鄉長辦理小型工程案時,夥同下屬官商勾結。他先將鄉公所發包工程切割成200萬元以下小型工程,逃避採購案必須公開招標的規定,再利用鄉長職權,將300多件小型工程案發包給特定廠商,向廠商收取回扣。此案於更三審,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李清福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李清福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全案定讞。
由於李清福遭撤職後,剩餘任職超過1年,農委會說明,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21條規定,將在60天內辦理會長補選。考量選務工作需要,農委會指定補選日期為4月1日,並督導其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農田水利會會長選舉罷免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選務工作。補選前,會長職務將由現任總幹事呂文豪代理。
民進黨籍的李清福,出身橋頭農家,曾任高雄縣橋頭鄉農會理事長、橋頭鄉鄉長、民進黨高雄縣黨部主委、高雄縣政府工商發展策進會總幹事及民進黨中常委等職,也曾在楊秋興高雄縣長任內擔任機要秘書。縣市合併之初,高雄市長陳菊在舊縣區的基礎仍不穩固,李清福是陳菊高度倚賴的重量級人士之一。
2010年,李清福在陳菊支持下,出面競選高雄農田水利會會長,竟一舉推翻農田水利會長年由藍營把持的局面,聲勢如日中天。如今李清福因舊案身陷囹圄,恐將衝擊農會改選,甚至是明年的高雄市長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