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舉辦救國團聽證會,救國團方面在聽證前夕,認為救國團在民國41-58年隸屬國防部總政治部,後來改由內政部督導,二個部會竟然在聽證前夕均未就黨產會進行回覆,認為聽證結果恐無法釐清事實,今天聽證會代表國防部出席的國防部文宣心戰處副處長辜麗都,果然對救國團隸屬國防部期間的業務往來無法回答,竟然在聽證會上表示,「政戰局只能針對業管部分調閱資料,這(救國團)不是政戰局業管範疇。」還說,國防部回函黨產會的報告,「今天到場才翻閱」。
救國團聽證會,由於救國團成立65年,初期收入主要來自於國防部編列預算補助,民國58年改由內政部督導後,部分收入來自於教育部與其他單位補助,因此黨產會在完成救國團初步報告後,發文國防部與內政部釐清爭點。
不過,今天出席國防部文宣心戰處副處長辜麗都表示,她是前天接獲通知出席聽證,她所服務的政戰局前身就是總政治部,但只能針對業管部分調閱資料,總政治部過去對救國團預算編列,不是政戰局業管範疇,被問到是否熟悉國防部回覆內容,辜表示,是今天到場才翻閱。
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詢問,救國團早年隸屬國防部,其意義為何?民國58年12月解除隸屬關係,國防部又如何處理?
辜麗都說,當年國防部依據行政院訓令成立救國團,救國團當時是政府機構,「隸屬總政戰部」,用軍中術語形容就是它是總政戰部建制單位,是公務預算執行單位,救國團按規定執行法定預算。民國58年以後救國團仍是公務機關。
黨產會委員李福鐘詢問,政戰局目前還找得到救國團相關檔案嗎?還是已移轉到檔案機關?「你本人有接觸過資料嗎?」辜回答,救國團資料久遠,加上國防部二次搬遷,當時尚無檔案法,「老實說目前存管資料非常少,目前正持續在搜尋當中。」
不過辜麗都表示救國團脫離國防部隸屬關係後,「仍是公務機關」,這樣說法引起救國團質疑,委任律師劉昌坪當場將國防部當時的函文,文中提到「救國團本為社團性質業務,可由本院(行政院)督導,並無認定為公務機構。」他反問辜「救國團民國58年改隸內政部督導,仍為公務機關,是否為個人見解?」辜回答「這是我個人見解。」
救國團不僅在民國41-58年的國防部資料呈現空白,即使改隸內政部督導,民國78年正式成立社團法人,教育部對救國團的補助,也因為年代久遠,出席教育部官員也時有無法回答問題的情況。
顧立雄:教育部補助救國團興建青年活動中心,硬體未登記在政府名下
教育部專門委員李啟光表示,教育部在2月17日回函黨產會,統計民國68-79年期間補助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興建金額為4.58億元,黨產會詢問,為何救國團成立社團法人後,仍補助其興建青年活動中心,黨產會主委顧立雄說,「我們比較想了解,補助硬體興建完工,救國團又可辦活動申請補助,硬體建築卻為何未登記在政府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