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個承認同婚的北歐國家!芬蘭同性婚姻法3月1日正式生效

2017-03-01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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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同性婚姻法在3月1日正式生效(翻攝Twitter)

芬蘭同性婚姻法在3月1日正式生效(翻攝Twitter)

正當台灣朝同性婚姻合法化努力邁進的同時,全球正式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已經增至22國,北歐國家芬蘭的同性婚姻法1日正式生效,也成為第13個正式承認同性婚姻的歐洲國家。芬蘭在2002年正式承認同性伴侶民事結合關係,而在新的同性婚姻法生效後,原先的民事結合制度也被取代,先前登記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也自動轉為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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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通過同性伴侶法

芬蘭也是經歷一波三折才通過同性婚姻法,成為北歐5國中最後一個承認同性婚的國家。芬蘭國會在2001年以99票贊成、84票反對的些微差距通過同性伴侶法案,賦予同性伴侶民事結合的權利,享有的權利義務與異性婚姻大致相同,但不能領養小孩及改為伴侶的姓氏,該法在2002年3月1日生效。2009年,芬蘭國會修正該法,賦予同性伴侶能夠領養另一半所生子女的權利。

2012年,同性婚姻法案正式被提交到國會,芬蘭國會共200席,其中可投票表決的199名議員中,共有76人連署支持該案,但最後在司法委員會中以1票之差未過關,但民間團體「Tahdon2013」隨即在2013年發起連署,重新向國會提案,最後更獲得超過16萬人連署支持,大幅超過提案的5萬人連署門檻。

民間團體提案國會闖關

由於芬蘭也是2012年才開放民間提出法案,當時仍不清楚該案是否會視同政府部門提交的法案處理。芬蘭國會在2013年4月宣布,民間連署的提案會交由指定的委員會審議,而同性婚姻法案再度送進司法委員會,委員會一致同意舉辦公聽會,隨後把法案送進院會表決。

不過委員會在2014年11月進行表決,同樣以1票之差,建議院會否決同性婚姻法案,但院會最後以92票贊成、105票反對,推翻委員會的建議,換言之,芬蘭國會整體的態度是傾向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大委員會(Grand Committee)在同年12月進行討論,以17票比8票決定把法案交由院會表決,院會隨後以101票贊成、90票反對的些微差距通過法案。

芬蘭反同婚組織「真實婚姻」(Aito avioliitto)提出請願,試圖阻擋同婚合法生效(翻攝Aito avioliitto)
芬蘭反同婚組織「真實婚姻」(Aito avioliitto)提出請願,試圖阻擋同婚合法生效(翻攝Aito avioliitto)

同婚法生效前上演攻防戰

2015年,芬蘭總統尼尼斯托(Sauli Niinistö)簽署法案,使得芬蘭正式加入承認同性婚姻的行列,而該法在今年3月1日正式生效,不過在法案生效前11天,芬蘭國會針對反同婚組織「真實婚姻」(Aito avioliitto)發起的請願案進行表決,該組織收集到10萬人連署,要求推翻先前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但國會最後以120票比48票,否決「真實婚姻」的請願案。

聯合政府成員之一右派政黨「芬蘭人黨」(Finns Party),以及在野的「基督民主黨」(Christian Democrats)支持「真實婚姻」的請願案,即反對同性婚姻,這2黨先前也都一直是反同婚立場,不過芬蘭人黨有3名議員違背黨意,對「真實婚姻」的請願案投下反對票,結果遭到黨團警告,芬蘭人黨黨魁、現任芬蘭副總理索伊尼(Timo Soini)強調,「既然是黨的一員,就必須遵照黨的決議,若不照坐就是接受懲處」,相較於芬蘭人黨的甲級動員,其他政黨則開放黨員依個人理念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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