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請為香港的法治鼔掌

2017-03-05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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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判刑後,由囚車押送至赤柱監獄(AP)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判刑後,由囚車押送至赤柱監獄(AP)

近日,香港法庭就『七警案』以及『曾蔭權案』作出裁決,前者七名被告一律判囚兩年,後者判囚二十個月。儘管有部分香港市民對判刑感到不滿,但從維護香港法治的角度來看,這個判決無疑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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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警員被定罪後,部分建制派人士及警方分別於2月18日和22日舉行『撐警大遊行』以及『聲討大會』,藉此支援案中警員。建制派人士也為一己之利,不分青紅皀白和警方『連成一線』,他們的道德操守有待重新評估。警察的工作理應是維持治安,拘捕罪犯。可是,這次警方居然因為涉案者乃警務人員,不顧自己的身份及職責公然發聲支援罪犯。而且兩場活動均未經申請,顯然是『非法集會』,他們卻不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反而參與其中。為了罪犯,竟公然『犯法』,這樣的政客,這樣的執法者,實在令人咋舌。

儘管香港執法者的素質有待改善,但主審法官卻頂着龐大的社會壓力,無視恐嚇,堅持依法審判,守護了香港法治,他的表現令人讚賞。不過比起『七警案』,『曾蔭權案』則更是為香港的法治打下『強心針』。

曾蔭權因在任時向香港商人租住深圳單位作離任之用,又乘坐富商的私人飛機外遊,以及借用富商的私人器材而被檢控。儘管他並沒有『直接』收取他人『一分錢』,卻因涉及利益輸送,因此他依然被稱為『貪曾』及被判罪。關於此案,內地網民甚至比香港網民『更激動』。有網民直言曾蔭權放在內地官場,絕對是一名難得的『清官』。甚至有網民指按曾蔭權案的判罪標準,百分之九十的內地高官都要被判罪。放在內地官場,這些說法並不誇張。


就以堅持『反貪』,以及口口聲聲地說『打鐵還須自身硬』的國家主席習近平為例,在2015年,他的月薪從七千多調高至一萬多人民幣。可是,他的女兒習明澤入讀的卻是貴為全球最高學府的美國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而非被戲稱『哈佛』的中國哈爾濱佛學院。單是一個學年的學費已超過二十萬人民幣(並不包括生活費)。習明澤的學習成績雖好,在尖子如雲的國內未必突出,要拿奬學金只怕未必夠資格。而且她在美國也沒有工作紀錄,學費和生活費顯然是靠父母支持的,更重要的是,她是在2015以前入學的。習近平如非有『額外收入』的話,就必是『以權謀私』。無論是那種情況,放在香港的話,他的判罪必比曾蔭權重,缷任後必在監獄中渡過一段時光。

有內地網民因香港的涉貪標準收得太緊,妄指香港行的制度『拿領導不當人』。但是,嚴謹的尺度卻正正是規限香港政客,官員,公務員以及領導的利器。所謂『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要阻止這種情況的唯一有效方法就是把權力關在籠子裡,使權力只能用於促進社會發展,無法用於為非作歹,胡作非為。也只有把權力及標準收緊了,法治才能暢通無阻。『七警案』及『曾蔭權案』的判決能夠如此大快人心,正是得益於權力的掣肘使香港步入法治。內地政府就是因為不願掣肘自身的權力,以致無法脫離人治。法治和人治,這就是香港和內地的最大分别。不同取態,造就出不同的社會,也造就出不同的素質!為內地的人治嘆息的同時,也該為香港的法治鼔掌!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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