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任特首曾蔭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判監禁20個月,成為香港被判入獄最高級別的官員。曾蔭權一案在香港及中國大陸都引起有關司法制度的討論。
法官陳慶偉周三(2月22日)宣讀判詞指,曾蔭權是香港特區首長,在審批電台牌照期間刻意隱瞞與雄濤股東黃楚標籤下組約,需要作出阻嚇性刑罰。
曾蔭權被判監禁20個月,在社交媒體上未有引起極大爭議。不少人認為,曾蔭權曾經擔任位高權重的特首,這次判刑顯示香港司法制度公平。
網民Vincent Chan在臉書發文說:「犯法歸犯法,法庭的判決是合理的,也是香港法治的一次勝利。貪腐零容忍,刑可上大夫,這是香港最核心的價值。」
也有不少網民向曾蔭權表達同情,甚至認為判刑過重。Maggie So說:「由最高處跌下來做了囚犯,判囚20個月前香港特首曾蔭權隨即由囚車押走,由人間天堂落到人間地獄,見到都可悲!」
香港輿論:下一位是梁振英嗎?
前特首曾蔭權因未有申報利益而鋃鐺入獄,輿論亦關注現任特首梁振英會否成為下一位被檢控的高官。
約3年前,澳洲傳媒Fairfax Media揭發梁振英在2012年及2013年從澳洲企業UGL收受共400萬英鎊的款項。
2011年,梁振英因參選行政長官辭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UGL當時正收購戴德梁行,與梁振英簽訂協議,並同意向梁振英繳付400萬英鎊。
梁振英在上任後收受部份款項,沒有就400萬英鎊的款項作出申報。
特首辦曾回復議員諮詢指,該筆款項是「不作競爭協議」,確保梁振英不會接受其他競爭對手的聘任、另立公司與UGL競爭等。這是離職協議,不代表會在日後提供任何服務,屬不公開的商業安排。
梁振英周三亦發表聲明重申,戴德梁行管理層得悉相關款項協議,自己亦從未參與UGL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之間的商業決定。
廉政公署仍然調查梁振英收受UGL款項事件。
大陸網民:真正法治
另一方面,大陸網民認為曾蔭權被判罪成監禁,彰顯香港司法獨立。另外,也有網民藉此嘲諷國內官員貪腐問題嚴重,曾蔭權租住東海花園,只是小巫見大巫。
微博用戶ZM953說:「這才叫法治,把這種法治治理中國官員,不知道有多少要坐20個月了。」
蕭壬壬則在微博上說:「假如曾蔭權是大陸的官員,那簡直是有道德潔癖的大大清官,別說住深圳的豪宅每年付了8萬元租金,換成是大陸不用這麼高級別官員,那豪宅也直接據為己有了,看看那些打下馬的大小老虎們哪個不是幾十上百套房?在職的這些又有幾個沒有幾套房?」
另一名網民則說:「權力越過籠子的代價。真正的法治社會,權力者即使打一個噴嚏也會受到公民的監督和法律的約束。希望大陸司法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