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罰愈重酒駕卻未減少,司改國是會議列刑事犯罪檢討

2017-03-0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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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劉北元,討論酒駕重罰等問題。(盧逸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劉北元,討論酒駕重罰等問題。(盧逸峰攝)

以「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為主題的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第5組2日首度開會,決議新增多項議題,包括立委擬朝向以加重刑責降低酒駕事故、因法人不是犯罪行為人而無法對其涉及的食品安全等犯罪適當課責、法官量刑的差別很大等問題,也將以被害者為主體,檢討建立對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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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駕議題方面,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指出,為遏止酒駕,我國過去曾提高刑度、執行更嚴格的酒測值,但酒駕案件並沒有因此減少,可見目前的法制無法防制酒駕,司改會議討論裁判憲法審查或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等議題,民眾聽來無感,如何降低酒駕傷亡人數,會是民眾最關心的。

20170302-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會議,委員陳宏達。(盧逸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陳宏達。(盧逸峰攝)

酒駕重罪化未減輕犯罪,還造成監獄超收

更生團契志工謝北元指出,監獄收容最多的人犯就是因酒駕或毒品問題入獄,在國家不斷要朝重罪化的方向處理這兩項犯罪時,也應思考這不但無法減輕犯罪,還造成監獄超收,是否有其他犯罪防制的替代方案也應討論。會議決議,將酒駕放入刑事犯罪政策檢討,這項議題同時會討論毒品及精神疾病犯罪。

除刑事犯罪政策的檢討,第5組也處理與獄政制度改革、打擊犯罪、犯罪預防與管理相關的議題,並新增兒少與性別友善司法制度檢討。

在打擊犯罪方面,就反貪腐制度而言,小組召集人梁永煌指出,會議將聚焦在圖利罪與私部門肅貪的議題。陳宏達則指出,他將從反貪組織的檢討提出廉政署的改革方案,因為自特偵組廢除後,我國就沒有專責打擊貪污的檢察機構。

林志潔:應增加對法人犯罪規範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教授林志潔提議新增對法人犯罪的規範。她指出,私部門的貪污問題,不只是企業,財團法人涉及的程度也很嚴重;而法人犯罪不只是貪污,還包括例如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環境污染、工安等問題,由於現行只有自然人才是犯罪行為人,對法人犯罪的規範不足,也無法處理諸如法人在海外開設紙上公司而涉及洗錢、財產移轉或逃漏稅等犯罪問題。

20170302-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會議,委員林志潔。(盧逸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委員林志潔。(盧逸峰攝)

就刑罰制度的檢討而言,林志潔提議討論量刑準則的制定。她指出,我國沒有量刑準則,在同一犯罪事實下,法官的量刑可能差很大,例如一審的緩刑處分金可能是2億元,到2審可能變成2000萬元,民眾無法理解為何相差10倍,對司法的公信力會有不當的聯想;她建議,可參考國際做法,建立諸如犯罪次數、犯後態度等要素為量刑準則,制定這個準則會有助有效打擊犯罪。

關於量刑的準則,法務部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余麗貞指出,高院過去以「有教化可能性」撤銷死刑判刑,常引起民怨,什麼叫做「有教化可能性」,也可討論判斷的準則,畢竟死刑判決的來來回回翻盤,對社會和司法都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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