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坤良專欄:劇場小觀眾的身高與年齡

2014-08-27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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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西區劇院(West End theatre)同樣限制幼童入場。(取自網路)

倫敦西區劇院(West End theatre)同樣限制幼童入場。(取自網路)

幾十年前的古早,歐吉桑歐巴桑、男女老幼有上戲院看戲、看電影的習慣,而進場要買票,也是天經地義。以前並不限制幼童入場,只要求身高一一〇公分以上的小大人買半票。大人可攜帶若干蘿蔔頭免費進場,小孩有大有小,需不需要買票?常引發觀眾與戲院收票員的爭論。年少年代的我,整天在戲院門口閑晃,常看到這類場景:歐巴桑一張票攜帶三、四位孩童入場,被收票員攔截,帶到入場處有公分標記的門板前測量身高,然後揪出其中一位個子稍高的女童,「她一三〇公分,要買半票!」歐巴桑邊喊冤邊辯解:「伊才五歲,只是長得高而已!」「她長這麼大,還五歲?最少有八歲!」這種爭辯,最後往往是收票員讓步,「好了,這次讓她進去,下次就要買票了」,而這個下次,一直有下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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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大環境改變了,家長帶幼童進劇院,計較的已非需不需要買票,而是幼童能否進場的問題!

國家兩廳院日前在網站公告,明年一月一日起「於兩廳院四廳之演出,除標有符號之節目外,身高未達一一〇公分之兒童將謝絕入場,以提供更優質的觀賞環境。」兩廳院謝絕一一〇公分以下的幼童入場,頗符合古早歐巴桑帶孩童入戲院,隨機測身高的傳統。不過,今昔時空環境迥異,兒童──尤其是女生,發育較早,兩廳院援用半世紀前的身高測量方法,復古得有些滑稽。果然,消息傳出,立即引發爭議,立委、兒福團體說限制幼童觀眾進入音樂廳、戲劇廳觀賞節目,違反了青少年福利法,兩廳院隨即把限制對象改成「謝絕六歲以下之兒童」,仍然有人從培養觀眾的角度,強調規定限制身高、年齡皆不妥當。

從國內表演藝術生態來看,確實許多方面有待改善,包括觀眾流失的問題。兩廳院作為全國最重要的表演場地,動見觀瞻,其人事結構、節目方向……,亦有許多可以檢討的空間。除了專為兒童、青少年演出的偶戲團、馬戲團、兒童劇團,或較熱鬧的劇場表演(如戲曲、打擊樂),許多古典音樂、舞蹈、舞台劇的演出,至少九十分鐘,甚至長達三、四個鐘頭,幼童往往坐不住,確實不適合進場。

兩廳院之所以訂定幼童入場規則,必有其考量,包括觀眾反映劇院幼童吵鬧……。從劇院營運立場,兩廳院或其他劇場,限制年齡過小的幼童入場,有它的合理性。國際大都會的劇場如倫敦西區劇院(West End theatre)、音樂廳,規定嬰幼兒不得入場,建議觀賞年齡在五歲以上,柏林劇場限制五歲(有些四歲)以下幼童不得入場;紐約阿波羅劇院允許三歲以上、百老匯劇場允許四歲以上幼童進場,但都得購票。另對個別內容、表演形式則有相關的建議或規定,如倫敦皇后劇院上演《悲慘世界》時,建議觀賞年齡為七歲以上。莫斯科大劇院規定日場五歲以上可以入場觀賞,夜場則需十歲以上,且有大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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