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依法盤查沒問題」法務部長邱太三打臉李永得

2017-03-2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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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9日發生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攬下盤查,法務部部長邱太三回應,表示支持警方依法盤查,但也提醒在執行技巧上要再加強盤查技巧。(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19日發生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攬下盤查,法務部部長邱太三回應,表示支持警方依法盤查,但也提醒在執行技巧上要再加強盤查技巧。(資料照,顏麟宇攝)

客家委員會主委李永得19日在台北轉運站,遭警方以穿夾腳拖、神色匆忙為由盤查身分證,事後他在臉書貼文表示不滿,引發社會議論。而李永得在今(21)日出面回應,認為警方執法應需有SOP。法務部長邱太三回應,表示支持警方依法盤查,但也提醒在執行技巧上要再加強盤查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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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今表示,沒有預期就突然遭盤查,任何一個人心裡都會不舒服,他認為警方為了治安當然有權執行職務,但執行職務要有一定SOP。李永得說明,當時警方要他出示證件,但他因為只是出來買東西,沒隨身攜帶證件,要求他當下唸出身分證字號,使他感到不舒服,認為無故盤查這點警方可改進。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召開記者會,說明檢察官改革方向,事後問到李永得遭警盤查事件,邱太三表示支持警方依法盤查的做法,並說「我以局外的法律人來看,這次事件在法制面上沒有什麼問題,在執行面也沒有太大問題,而是技巧面的部分,值得警政署在教育訓練上將本案作為教材。」。

邱太三表示,他是當年制訂《警察職權行使法》的主要推動者,他認為警方攔檢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要以侵害最小的方式,且符合目的和比例原則。

邱太三說明,警察的確不是在任何公共場所都可以盤查,該場所必須經該管機關的長官的指定,而大部分被派往的地方都是曾發生過犯罪,或者有發生犯罪的可能性,而為了要防止犯罪,警方經過內部的程序做出指定,就可以在該場所進行攔檢的工作,而台北車站的確是合理且需要警察執行攔檢勤務的場所。

20161117-法務部長邱太三17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上備詢。(顏麟宇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他認為警方攔檢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要以侵害最小的方式,且符合目的和比例原則。(資料照,顏麟宇攝)

邱太三也提醒,警員執法需要加強技巧,因為警方盤查民眾時有沒有到達《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這個狀況會與每個人的認知、理解和經驗上而有差異,因此邱太三建議警方應該把過去累積「人民不爽」的案例,作為內部的教材,加強盤查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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