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參議院11日一致同意通過《台北法》,現在只等美國總統川普簽署生效。該法要求美國政府進一步深化與台灣的經貿關係、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且強化台灣外交關係,以此建立「賞罰制度」。我國外交部今(12)日表示,該法獲得國會跨黨派無異議通過,凸顯台美關係緊密友好,感謝美國國會以此案肯定台灣的民主成就。
《台北法》(Taipei Act)正式全名為《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 of 2019),該案最初在2018年由參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Cory Gardner)與魯比歐(Marco Rubio)、柯寧(John Cornyn)及庫恩斯(Chris Coons)提出,但因未能排上參院外交委員會議程,最後無疾而終。
I want to thank the #US Senate &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for unanimously passing the 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TAIPEI) Act, showing bipartisan support for #Taiwan’s free, democratic way of life through concrete action. pic.twitter.com/IC9TVU97k4
— 蔡英文 Tsai Ing-wen (@iingwen) March 12, 2020
2019年5月23日,賈德納再度領銜提出此案,參院外委會同年9月25日審議過關,之後在10月29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通過,該案之後交由聯邦眾議院表決,2020年3月4日眾院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但因內容有修改,因此必須再經參院表決,而參院3月11日一致同意通過,現在只等川普簽署後正式生效。
依據美國立法程序,國會兩院通過的法案,美國總統有10天時間考慮簽署或否決,若無任何舉動,法案會在通過後10天自動生效。《台北法》內容有5章節,其中第3節指出,美台為重要經貿夥伴,呼籲美國政府深化與台灣的經貿關係;第4節則要求,美國政府應協助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包括在適當組織中取得觀察員身分。
《台北法》第5節稱,美國應幫台灣強化外交關係,對明顯與台灣提升關係的國家,考慮增加對該國的經濟、外交、安全接觸,反之,對台灣造成傷害的國家則減少相關接觸。此外,該法生效1年後,美國國務卿在連續5年間,每年向國會進行報告。對於美國國會通過此友台法案,外交部強調,此舉充分反映台美關係緊密友好,對此誠摯歡迎與感謝。
外交部表示,我國政府感謝美國國會以《台北法》,肯定台灣民主成就,同時支持我國外交空間、國際參與,並深化台美經貿與安全關係,「作為國際社會積極貢獻的成員,我國政府會持續與美國等理念相近國家攜手合作,守護共享價值,繼續作為國際社會的良善力量,爭取台灣更寬廣的國際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