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宏恩今(27)日對法務部部長邱太三部長點名「鑑定人劉教授沒有在憲法法庭回答他的二度提問」回應,並不是邱太三所說的「很不幸,劉教授還是沒有再補充」,而是他當天實在苦無機會再度補充。
邱太三今早舉行記者會,嘗試說明外界對他在憲法法庭上,提出論點的各項質疑。邱太三表示,會在憲法法庭上提到有關「考考、妣妣」的民俗,是因應聲請人詢問修法是否會影響社會秩序,他僅就所見所聞提供意見給眾人參考,並無反對同婚。他也說,當時曾兩度詢問鑑定人劉宏恩,希望他能提供方向修法,以及修法對於婚姻自由、學術自由與宗教自由的衝擊,但劉都沒回答,所以才提出意見,被點名的劉宏恩稍早在臉書上對此做出回應。
劉宏恩指出,3月24日在憲法法庭上便已回答邱太三,憲法中所稱之「社會秩序」絕不等同於傳統習俗,因此不能以維持傳統習俗(含邱太三所稱之宗教習俗)為由,去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劉宏恩表示,自己當時也已回答,參考我國過去以法律修改婚姻家庭傳統習俗的經驗,以及外國同婚合法化後的經驗,改變婚姻家庭傳統習俗並不會對社會秩序造成衝擊。
然而,劉宏恩表示,他身為鑑定人,只能在既定程序中基於審判長指示而回答。當時審判長並未指示他回答邱的問題,而且後續的程序中也沒有任何可以再度發言的機會。所以,並不是邱於記者會所說的「很不幸,劉教授還是沒有再補充」,而是他當天實在苦無機會再度補充。
最後劉宏恩也請邱及各界朋友稍待,說他一定會於司法院所訂4月5日的期限前提交「鑑定意見補充說明書」,並且將之公開,以供邱太三及各界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