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眾所周知的故事。1980年7月,IBM的幾位主管拜訪當時年紀輕輕的比爾.蓋茲(Bill Gates)。當時蓋茲是成立五年的微軟公司的共同創辦人兼執行長,他已經在業界樹立個人電腦程式語言第一把交椅的名聲,這個新興市場正蓄勢待發。IBM正計畫為企業推出個人電腦,希望微軟提供作業系統。起初,蓋茲沒有同意,他建議IBM去找另一家新創公司──數位研究公司(Digital Research)。結果,雙方交涉失敗,所以IBM團隊回到西雅圖找微軟幫忙。這次,在員工西和彥(Kazuhiko Nishi)和共同創辦人保羅.艾倫(Paul Allen)的鼓勵下,蓋茲決定接下這份工作。微軟以75,000美元的價格購買一個原始作業系統,進行一些調整後,將其命名為MS-DOS,代表微軟磁碟作業系統(Microsoft Disk Operating System)的縮寫。
故事中比較不為人所知的部分是,蓋茲如何跟IBM達成交易。基本合約沒什麼特別之處:蓋茲向IBM收取200,000美元的開發費,並為其他技術工作收取500,000美元。蓋茲還授權IBM使用DOS的權利,以及跟新電腦搭配的幾種程式語言產品。不過最重要的是,蓋茲允許IBM無須支付任何額外費用或權利金,條件是微軟(而且只有微軟)可以授權讓其他製造商使用DOS。
蓋茲究竟在想什麼?
蓋茲熟悉1960年代和1970年代在IBM大型主機周邊興起的「複製品」(clone)產業。這些複製品為IBM相容機器開發周邊軟體和服務,當時這類新業務規模相對較小。蓋茲心想,如果IBM個人電腦開始普及,就很可能出現一個以個人電腦為主軸的新大眾市場。如果只有他一個人有權將作業系統授權給想要製造IBM相容個人電腦的公司,那麼微軟將成為整個新產業的核心。實際上,在後續幾十年當中,這個產業〔如今我們稱之為「生態系統」(ecosystem)〕吸引成千上萬家軟體公司和硬體公司,生產數百萬種「互補」的應用軟體,以及像印表機、照相機和遊戲控制器等周邊設備,目前還有超過十億用戶。
蓋茲決定贈送基本軟體給IBM,換取授權軟體給其他公司的權利,現在已經是「平台思維」眾所周知的經典實例(這項協議也是IBM做出最不當的決策之一)。但是,如果微軟免費贈送軟體給主要顧客,那微軟賺什麼錢呢?蓋茲意識到,這個新市場將會是一個「多邊」市場,他的目標不是要透過將DOS作為獨立產品,銷售給IBM來獲取最大利潤;相反地,蓋茲是要把作業系統變成整個產業的平台,作為讓許多公司可以用這個平台當基礎,建構個人電腦和相容的應用軟體。IBM似乎打算生產使用微軟軟體的個人電腦,來控制個人電腦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