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難想像,簽約時年僅16歲的泰勒絲,被星探發掘光是開心就來不及了,合約內容究竟有哪些不利之處,或許並未深究。更有可能的是,若拒絕這個邀請,她又該等到何年何月才有機會登台?就此來看,泰勒絲簽下看似「過於嚴苛」的合約,應該情有可原。
等到這分長達12年的合約終於到期,泰勒絲已經從走唱歌手晉升成當代音樂天后,面對大機器開出「以一張新專輯,換一張舊專輯版權」這種近乎壓榨的條件,泰勒絲當然不願續約,投向完全讓她握有音樂版權的聯眾唱片(Republic Records)。不過依照原合約,過去6張專輯的音樂版權仍在大機器手上,她一離開,就等於與過去的創作道別。
以法律條文解讀,當年雙方合意簽下合約,因此整起事件爭議空間不大;令泰勒絲最為憤恨的是,史考特後來把大唱片股權賣給布朗(Scooter Braun)旗下的伊瑟卡控股(Ithaca Holdings),此人雖是亞莉安娜(Ariana Grande)和小賈絲汀(Justin Bieber)兩位大牌的經紀人,卻與泰勒絲十分不對盤,泰勒絲因而覺得自己被前東家變相羞辱、把所有心血拱手讓給仇家。不過,因為著作財產權早非泰勒絲所有,她除了發文公開求助,請粉絲替她打抱不平,似乎也無能為力。
私募基金巨頭插一腳 版權爭議摻政治味
更複雜的是,世界首屈一指的私募基金凱雷集團(Carlyle Group)也是伊瑟卡控股的股東,當政治立場傾向民主黨的泰勒絲,發表這份聲淚俱下的宣言,立場鮮明、傾向左派的麻州聯邦參議員華倫(Elizabeth Ann Warren),以及紐約州聯邦眾議員科爾特斯(Alexandria Ocasio-Cortez),紛紛跳出來痛斥凱雷集團「貪得無饜」,令整起事件瀰漫更濃烈的政治味。
問題是,私募基金向來專做大買賣,怎會突然看上美國樂壇、還堅持分一杯羹?原來,自從Spotify、APPLE紛紛開立自家串流服務,歌手的創作從此變得像「店面」,而串流平台和唱片公司就像「包租公」,樂得翹腳坐等收租,這種能夠穩定拿到現金流的生意,自然是私募基金最肥美的標的。
如Spotify數據顯示,用戶在該平台每次點播約可換算成0.006美元至0.0084美元(0.18至0.25新台幣),數字看似不多,但死忠歌迷重複播放,帶來非常可觀的長尾效應:例如泰勒絲一首歌,在Spotify上動輒被播放逾1億次,等於平台與唱片公司便可守株待兔、笑納2,500萬新台幣!只是市場看似蓬勃,收入結構卻是嚴重失衡:2018年花旗發表的研究就估計,每年430億美元的串流音樂市場,創作者其實僅拿到手12%,而且這些收入主要是來自現場演出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