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通欠費信郵資爭議 高公局認賠1.13億元

2017-03-30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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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公局與遠通電收針對通知用路人欠費的郵資該由誰支付存有爭議,高公局29日表示不會再上訴,4月初就會付給遠通新台幣1.13億元。(資料照,余志偉攝)

交通部高公局與遠通電收針對通知用路人欠費的郵資該由誰支付存有爭議,高公局29日表示不會再上訴,4月初就會付給遠通新台幣1.13億元。(資料照,余志偉攝)

交通部高公局與遠通電收針對通知用路人欠費的郵資該由誰支付存有爭議,雙方打官司,一審及二審都判高公局敗訴,高公局29日表示不會再上訴,4月初就會付給遠通新台幣1.13億元,相關費用將由國道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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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10年前委由遠通電收辦理高速公路電子收費事宜,雙方約定若用路人欠費,遠通電收應以掛號信通知繳納欠費,但2014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決議應先寄平信通知欠費,有委員認為由高公局支付平信郵資是圖利遠通,要求高公局讓遠通電收買單,遠通電收不滿額外增加營運成本,向高公局提告求償。

每日近萬元高額利息 高公局不再上訴

高公局說,一審、二審都判高公局敗訴,與法律顧問研議後,認為三審不會開庭只是法理審,上訴成功機會不高,只是拖延時間,且需多支付每日近1萬元的高額利息,決定不再上訴。

高公局需要支付費用包含遠通勝訴判賠的7420萬,連同應給付而未給付需要多支付的年利率5%利息、2016年3月至今的平信郵資(含印製費),預計4月初共需支付給遠通1.13億元。

高公局表示,目前每月平信催繳國道通行費所需金額約300萬元,高公局呼籲有在國道行駛的民眾,即便沒有申裝eTag,在5天繳費期間內,也可同樣享有通行費9折優惠,盼大家能按時繳費減少國家不必要的支出。另外,因應節能減碳政策及數位化時代,高公局為節省成本、增進效益,也將研議寄送電子平信帳單或簡化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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