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性仁觀點:台北法案在「口惠」之外必須付出的代價

2020-03-19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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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案」對台灣有利有弊,同時引來中國關注,不利於美中及兩岸關係。(資料照,取自總統府@flickr)

「台北法案」對台灣有利有弊,同時引來中國關注,不利於美中及兩岸關係。(資料照,取自總統府@flickr)

美國眾議院日前高票通過「台北法案」,要求美國行政部門協助台灣鞏固邦交、參與國際組織並增強雙方經貿關係。參議院也以一致同意方式通過這項為台灣固邦交的法案,法案完成立法程序,將送交總統川普簽署後生效。該法案通過國會這道關卡,剩下行政部門,若無反對情況將視為自動生效,關鍵在於美國行政部門將在適當情況並符合美國利益下,對於採取嚴重或重大行動對台灣安全或繁榮造成傷害的國家,應該考慮「改變與該國的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在美國優先和美國第一的情況下,自行裁量對台究竟給予何種助益?替台灣付出多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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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台北法案全名為「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 TAIPEI Act)對台美關係來說無異是一項喜事,但對台灣來說,不能因為有了這部法案就把美國拖下兩岸對撞的漩渦中,畢竟該部法案的執行與落實,仍是以美國利益優先考量,因此台灣只能被動地享有,故象徵意義恐怕大於實質意義。

台北法案對於台美關係的正面推進,具有積極的作用,舉凡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與美國國會協商,尋求機會進一步增強美台雙邊經貿關係、美方應在適當情況下,支持台灣成為所有不以主權國家為參與資格的國際組織會員,並在其他適當組織中取得觀察員身分、美國行政部門應支持台灣強化其正式外交關係,以及與印太區域和世界其他地區國家的夥伴關係、商議美方該如何挺身協助台灣捍衛邦交,以及維護台灣經濟利益與在世界各地的機會等,這些內容對於中華民國對外具有重要的意義,但關鍵是,具體政策的配合與落實,台灣也只能被動地接受而無法積極主動的索求,畢竟台北法案的推動者為美方,美國並沒有一定的義務來協助台灣,這一點我們必須要有清楚的認識,既不能成為主動挑釁的生事者,也不能成為阻礙美國利益的擋路者。

台北法案推動台美關係 引中國關注

客觀的事實是,美國儘管透過各種法案來加強美台關係的互動,但絕無可能與中華民國建交,這是客觀國際現勢的必然結果,台灣也不能無理蠻橫的要求,但台北法案在此時此刻已屬難能可貴,台灣方面必須要有正確的理解,萬不能據此法案而成為挑釁兩岸關係的擋箭牌。

中國大陸當然認為此舉乃係美國單方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與三項聯合公報精神,既沒有任何國際法依據,對中國大陸也沒有約束力,只是缺乏實質意義的政治動作,對於美中台關係產生實質影響有限。大陸清楚認識美國把中國大陸作為戰略競爭對手,全方位對中國施加壓力;加上蔡英文在兩岸政策上完全傾向美國,因此美國國會通過台北法案並不感到意外。台北法案是美國少數議員提出來的,不代表美國對華政策發生質的變化,也不是美國要和台灣發展所謂邦交關係、幫助台灣在國際上拓展外交空間。這只是中美關係長期發展中的一絲波瀾,並不會影響中美兩國關係的基本走向,但顯然中國大陸已經注意到台美關係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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