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翻譯是:「…但仍然值得一談…一位管理階層說:『他們比較像美國人,為工作而生活。』相對的,馬來人管理階層是少數的貴族階級,他們大部分是為生活而工作。」
訂正的原因如下。首先,“to make a point” 是指「族群問題雖然不如印尼嚴重」卻仍然是「值得一提」(to make a point)。其次,「華人占住大部分經理和工程師職位…」的「大部分」(most)被譯者遺漏,而在「大部分」之外,仍然存在馬來人身居經理或工程師職位;接下來的一位經理階層(one exec)評論說…這位管理階層應該是馬來人評論華人,而馬來人的管理階層才是檳榔嶼科技之都的「少數的貴族階級」(a rare aristocracy)。
所以,這段文字的精髓應該是:美國人與馬來西亞的華人是為「工作而生活」,馬來人則是「為生活而工作」。為工作而生活並非如螞蟻、蜜蜂般的忙碌至死,而是指對自己的生命賦予意義,生活存在價值。
漏譯關於族群與泰國的重要線索
第436頁第3段:「…散居的華人網可以說是東亞及東南亞奇蹟中的族群,或文化勝利。」(原文是:“The success of this diaspora would justify calling the so-called East and Southeast Asian miracle an ethnic, that is, cultural triumph.” Landes, p. 478)
以上應該翻譯為「散居東亞及東南亞的華人的成功,推升這些區域的奇蹟發展,所以,稱它為族群或文化勝利,並不為過。」原文的精髓是東南亞的經濟發展導因於文化因素,這個文化表現在華僑族群的文化;原作之所以使用 “ethic, that is, cultural”目的在強調是「文化」因素,避免將 “ethic”聯想到帶有意識形態的「種族」。
第436頁第三段應該接續以下被譯者省略的原文,我認為這段文字非常重要,尤其是幫助讀者解讀目前的泰國文化與政治情勢。應該呈現的接續論述是:「泰國華人未能完全主宰泰國財富,原因不是來自於泰國原住民的競爭,而是來自政治圈內人物的壟斷。只要是他們認為好的、油水多的,就將他們劃分為專屬的特權企業。」(“That they do not own just about everything is due less to indigenous competition than to the claims made by political insiders, who have founded their own privileged enterprises or expect a piece of whatever looks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