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新冠狀肺炎疫情防堵是全世界的楷模,台灣目前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應該是無庸置疑的。大家應該都同意台灣的防疫成功在於信任專業判斷,進行超前佈署與預先配置。疫情目前是全民關注的重點,但明天過後,面對錯誤能源政策所帶來的災難,我們的超前佈署與預先配置在那裡!
政府宣示2025年發電量配比為在生能源20%、燃煤30%、燃氣50%;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08年公布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以每年1.98%的用電成長率估算,2025年總電力消耗是3,132億度,扣掉所謂的其他發電方式(燃油與抽蓄)的54億度,再生能源發電617億度。再生能源的裝置容量無法全時發電,2025年風力發電裝置容量693萬瓩,預估每年發電量為242.8億度(容量因數40%),太陽光電裝置容量2003萬瓩,預估發電量245.3億度(容量因數14%)。兩者相加,距20%再生能源的夢幻值還差129億度,這些發電量勢必來自水力;水力裝置容量 209萬瓩,其容量因數將為70.4%。台灣未來不會興建大型水力機組,台灣慣常水力發電量, 107年為 44.4億度,106年 54.2億度,114年怎麼有可能增加近3倍到129億度!108年供需報告中還有一個神奇的數字,114年的燃煤發電量較113年驟減315億度,燃氣發電量驟增328億度 (天然氣在哪裡?),很明顯的這項改變又是是先射箭,再畫靶。事務官難為啊!等著看今年出版的報告,會有甚麼樣的「奇蹟」。
看看台電公司網站上的資訊,今年1月份的每日尖峰用電最高為2,914萬瓩,最低為 2,102萬瓩,平均為2,613萬瓩。大家都很清楚再生能源供電能力易受天候影響,不能調度。從電網運作的技術層面與實務經驗來看,電網能夠承受不穩定電力的比例介於 40%~50%間,電網必須搭配穩定可調度的電力,才能穩定供電 (如果這個數字不正確,請台電指正)。事實上,根據2016年南澳洲與2018年英國大停電的經驗,都是在風力和太陽能佔總發電約三成時,外界稍微一點風吹草動,系統隨即就大範圍崩潰掉了。
台灣是孤立的電網,依據前述台電的實績,平均來說,台灣電網在今年一月份每天能夠承受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1,306 萬瓩間,加上2020年至2025年的用電成長,如果以年成長率1.98% 估算 (能源局的數字),2025年的數字為1,441萬瓩,即使考慮現有之明潭與大觀兩個抽蓄水力電廠270萬瓩的儲電能力,2025年台灣電力系統的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為2,696萬瓩,已遠遠超過系統可以承受的量,數量至少達1,000 萬瓩。換句話說,即使政府能夠真的能夠依規劃完成再生能源的建設,屆時將近 37%的再生能源發電無法使用,也就是37%再生能源發電設施必須閒置,「棄電」的成本誰出?
在台電「發電系統電能購售契約(108 年條例修正版)」第九條明確規定,如台電因執行安全調度、工作停電、電力系統發生事故,再生能源業者應配合停機或減載,其因而短少之電能,不得要求台電補償。換句話說,「棄電」損失的風險要由再生能源業者承擔,屆時是棄風電,還是棄光電,先棄哪一家廠商,一定會有爭議出現!在官商勾結與利益集團的壓力下,台電定是認賠的一方,最後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全民買單。
事實上,不要等到2025年,以目前不計環境代價建構再生能源設施的速度,我們在 1~2年後,就會發生棄電的情事。政府將如何因應!我想積極推動儲電設施會是標準答案,但這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台電理應有完整的規劃,儲能設施是公營還是民營、採用何種技術、建在何處、裝置容量為何、營運成本,以及目前的進度。
台灣防疫的成功在於沒有以先入為主的意識形態主導,信任專業與就事論事按部就班的執行,這項成功經驗為何不能複製在與國家安危息息相關的能源政策。
*作者為以核養綠公投共同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