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外是台灣特定時代背景下的產物,孕育出特殊的黨外精神。黨外精神是受傷的人民經過歷史沉澱,所表現出一種低沉的、深厚的、焚而不燬的集體現象,這是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所形成特定歷史集體意識。其核心內容有二:一為「反對威權、追求民主」;一為「反對特權、追求公義」。為了追求民主,黨外要求解除戒嚴、國會全面改選、省市長民選、總統直選。為了追求公義,黨外反對特權、反對貪腐、反對「國庫通黨庫」;由於長期處在被壓迫的地位,黨外關懷弱勢,要求保障人權、司法獨立,尊重族群多元,更主張社會正義、經濟正義。同時,由於黨外是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自然成長,洋溢著濃濃的本土氣息,黨外乃從人文關懷發展到建立台灣主體意識。所以,「民主、公義、本土」實是黨外所遺留最寶貴的精神遺產與所應堅持守護的核心價值。
1982年7月24日,美國南加州台灣同鄉會以空前盛大的晚會歡迎黨外四人行,這是黨外四人行在美國的最後一場演講,我以「台灣的昨天、今天與明天」為題發表演說,在結尾前,我參酌美國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所提「我有一個夢」的靈感,也提出我「有一個夢想,十個願望」,其「十願」內容為[1]:
我希望在未來,咱能早一天生活在一個互相尊重、互相容忍的社會,這個社會不會因為政治意見不同就遭受驅逐或判刑。
我希望咱早一日,可以生活在一個自由來往的社會,這個社會不會因為咱參加政治活動就遭受干擾、遭受「有家歸不得」或「想回家又驚惶」的待遇。
我希望咱早一天,可以生活在一個每個人都很甘願來奉獻他的心力和智慧的社會,而他的奉獻不會受到他的社會和政權的誤解、歪曲,甚至被壓迫(被丟在地上踩)。
我也希望咱大家能早一天生活在一個沒有戒嚴法,能自由發表意見,能組黨,能從事公平政治競爭的社會。
同時,我也希望咱大家能生活在一個能公平從事經濟競爭,能要求公平合理分享經濟成果的社會。
同時,我也希望咱大家能早一天生活在一個無分省籍、地域,不分本省人、外省人,不分福佬人、客家人,不分山地人、平地人,可以一律平等,無任何歧視,無任何特權的社會。
我也希望咱早一天能生活在一個公民可以經由他們的自由意志選出所有的公職人員(包括省長、市長)的社會。
我也期待咱可以生活在一個對所有從事民主運動的人,從過去到現在、從海內到海外,都能受到應有的確認與尊重的社會。
13世紀,英國祖先說:「要納稅,就要有代表」;18世紀,美國祖先說:「沒有代表,就不納稅」;現在的咱要說:咱希望早一天生活在一個「繳多少稅,就可選多少代表」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