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反的是:即使稅率較高的家庭,也可能是受衝擊導致短期收入大減甚至全無,需要接受紓困家庭。國民黨拿稅率級距當排富標準,應該是為了顧及社會觀瞻─但貌似專業的表相下,卻是全然外行、未抓到重點。國民黨團似乎未注意到,在其規劃中可領6000元、稅率20%的家庭,其「淨所得」(減去各種扣除額之後的所得)是在121-242萬元之間,這代表其家庭所得更高,如此高所得家庭如果未受衝擊卻要領紓困金,到底有多大說服力?
雖然政院官員拿「633跳票」指消費券政策的錯誤,也是外行亂扯─兩者無因果關係,663跳票有內外更多可討論的因素,不過,民進黨的現金紓困對象,針對中低階勞工為主,至少不會如國民黨針對家庭的現金紓困一樣淪為不知所以然。不過,必須指出的是:這個紓困案同樣存在著許多過於浮濫、粗糙、浪費,讓不該獲利者獲得政府援助的問題。
例如,對勞工的各種現金紓困中,大部份都以身份別發放,而不是根據受疫情衝擊與否來發放;在觀光旅遊業幾乎停擺下,或許可假設遊覽車司機幾乎工作完全停擺,特別是自營者就無收入,因此給予每個月1萬元補貼;但計程車司機受到的影響顯然不同,同樣是每個月補貼1萬元,官員覺得適當嗎?再如對百萬名自營業者一律發放3萬元紓困金,也是全然不分受到影響程度的亂撒幣,單是此項目就要花300億元,官員確定值得嗎?
再如政府國有地的減租或減稅,同樣該對企業受到的影響有所分辨、決定是否降租、降稅,而不是粗糙又不負責的「一律降租」;這種作法,外界就看到租用國有地的綠電業跟著受惠的奇特景象。坦白說,綠電業者並未受疫情衝擊,甚至因其擁有政府的保證收購價格,對景氣變動是「免疫」,政府給其降租,合理嗎?
政府能把紓困與振興經濟的對象、時程分清楚,減少無謂的浪費彈藥,值得肯定。但必須再三強調的是:所有的紓困補貼經費,每一分每一毛都來自國庫,也就是來自納稅人,而且與融資要還錢不同,這些補貼是「有去無回」,因此政府一定要珍惜、謹慎的使用,遺憾的是其中仍存在太多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