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過勞死」,多數國人應該都不陌生,大都知道勞保對勞工過勞訂有職災給付,但截至目前為止,勞保對過勞給付認定的範圍,仍僅限於「因工作過勞導致心血管疾病爆發者」。換言之,目前統計國內每4天就有1人因工作過勞心血管疾病發作、每11天就有1人死亡,僅限在此前提下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勞工主管機關層層審核後的結果,真正因工作過勞而傷殘死勞工人數,極有可能是這個數字的數十倍!
勞保職災給付 至今仍無「過勞」項目
國內自2011年放寬修訂「勞工過勞認定指引」後,不是已有許多勞工獲得職業疾病給付了嗎?為什麼勞保局的職業疾病給付分類上,至今仍找不到「過勞」這一項呢?
勞保局官員解釋指出,有鑑於「過勞」在醫學上並非正式的疾病名稱,該局在與諸多職業醫學專家學者討論後認為,目前國際多數研究仍認定,在各項疾病的因果上,連續長時間或在勞工精神難以負荷的高壓力環境下工作,最可能直接造成的還是中風、心肌梗塞等腦心血管疾病,故目前我國都將過勞引發的職業疾病納入腦心血管疾病項目下。
長期過勞衍生的疾病 還有這麼多…
然而腦心血管疾病當真只是長期過勞衍生疾病的唯一表現嗎?專長職業醫學的高雄榮民總醫院教學研究部主任祝年豐斬釘截鐵地表示,當然不是!只要稍具基本醫學常識的民眾就知道,長期過勞除了可能導致腦心管疾病的猝發,更常導致各種急慢性肝腎疾病、慢性失眠,甚至焦慮、憂鬱症等精神疾病的發生。
祝年豐說,即使如此,包括他個人在內,多數職業醫學專科醫師雖不反對針對放寬過勞職業疾病範圍的認定進行討論,但多主張必須格外謹慎。原因在臨床醫學上,目前除了腦心血管疾病,其他疾病成因與過勞之間存在的「競爭風險」都太大;即除了過勞之外,還有太多其他原因都有可能造成各種肝腎疾病、長期失眠、焦慮及憂鬱,且實務上要釐清其與工作過勞的因果關係,比心血管疾病更難上許多。
考量後續民刑事訴訟 放寬職災給付困難重重
或許有人會說,過勞勞工這麼可憐,從寬認定並給予職災給付不是功德一件嗎?問題出在勞保核定職災給付的背後,是一連串的民事乃至於刑事訴訟,就算國庫失血事小,若勞工確實並非因工作過勞導致疾病傷殘或死亡,而是因為自己抽菸、酗酒、長期飲食失衡或家族病史等因素罹病,卻要雇主付出動輒數百萬元的賠償,甚至還要負起刑事責任,那將來還有誰敢當老闆?
「因此,即使自勞保局順從民意放寬『勞工過勞認定指引』後,近5年國內已有398名勞工獲得過勞職業疾病給付,但若與真實的發生數相比,還是遠遠低報的,這雖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的事實,但眼前也是莫可奈何。」台灣職業健康安全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說。
更甚者,目前國內每年因過勞等職業疾病獲得勞保給付的勞工總數不到千人,其中過勞不到百人,平均只占其中的1成左右。同一時間,國內平均每年在職場上因上下班交通事故、被夾被捲、被刺被割、跌倒、墜落等事故傷害,獲得勞保職業傷害給付的勞工則有5萬多人,只是從沒有人去探究這其中究竟有多少勞工之死直接或間接與過勞有關,這難道不是台灣勞工過勞死傷頻率被嚴重低估的又一鐵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