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健康還在就好了!」回想過去,阿康(化名)用至今仍不怎麼清晰的口齒述說感想。10年前因沒日沒夜地工作,原在某上市家電公司擔任店長的他,34歲就累得腦出血、主動脈剝離,到院時生命指數僅剩3,雖僥倖撿回一命,仍半身偏癱,終生失去工作能力。付出如此慘痛的代價,阿康花了整整7年與雇主纏訟,才取得損害賠償以及勞保職災給付。至於想聽到一聲道歉?恐怕連門都沒有!
「我永遠不會忘記民國95年12月12日這一天…,」阿康說,身為某家電大廠台中行銷店長的他,這天一如往常一早八點半就到辦公室,準備親自監督出貨事宜,但出貨單才看到一半,他的左手瞬間無力,握著的手機就這麼滑了出去,他下意識想伸手去救,卻覺得彷彿左手已不屬於自己。
同事「見死不救」 錯失搶救黃金時間
阿康說,當時兩名目睹他倒下的同事將他扶至會議室沙發躺下,主管聞訊也只是過來看了一眼,一行人隨即離去,就這樣眼睜睜看著他的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地流逝,卻沒有任何一個人為他叫救護車;直到3個小時後,終於有同事回到會議室並發現郭已不省人事多時,這才將他緊急送醫。
「我的兒子這樣為公司賣命,公司同事卻對他見死不救,還有天理嗎?」74歲的阿康媽媽咬牙切齒地說,兒子倒下前毫無跡象,到院後醫師竟形容他:腦出血、心臟主動脈剝離、胃出血、腎臟僅剩50%功能、肺積水…,「你說一個好好的人,怎麼會被操到瞬間五臟六腑都爆掉?」
但要說自己倒下前毫無徵兆,似乎也不是事實。阿康說,退伍後他就進到這家公司一路服務了13年,姑且不論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加上期間他結婚、生兒育女,身份的改變讓他想為家人拚出好將來;而公司似乎也很看重郭,特別選中他負責中區旗艦店的規劃工作,更促使他一心一意想作出成績。
錢少事多離家遠 「責任制」工作無法休假
因此,即使依《勞基法》年資規定,阿康在倒下前一年即享有13天特休,但因公司口口聲聲主管是「責任制」,未設職務代理人,導致他根本沒有辦法安排休假,「當時我常累得自覺像是行屍走肉,不但每天下班從台中公司回彰化住家,都得分段才有辦法把車開回家,且1年內便因精神不濟,撞爛了3、4台車。」
阿康名為店長,要扛幾千萬業績,月薪卻只有4萬元出頭,而每個月光是手機通話費加油錢就上萬元,但公司只補貼4成油料津貼…,即使如此,阿康仍不斷告訴自己,「再撐一下,就快可以退休了,若現在離職浪費掉10幾年年資就太可惜了!」
阿康說,當時他沒想過,萬一他為了工作,硬生生把自己的身體累垮了怎麼辦?值不值得?分別年僅5歲和8歲的兒女將來又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