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涉違反著作權公司被搜索 檢方近期將傳喚

2017-04-2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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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紅人谷阿莫遭影音串流平台KKTV和電影公司「又水整合」因不滿谷阿莫使用盜版影片重製,控告他涉嫌違反《著作權》,19日已持搜索票搜索谷阿莫的公司,檢方近期也將傳喚他到案說明。(取自谷阿莫臉書)

網路紅人谷阿莫遭影音串流平台KKTV和電影公司「又水整合」因不滿谷阿莫使用盜版影片重製,控告他涉嫌違反《著作權》,19日已持搜索票搜索谷阿莫的公司,檢方近期也將傳喚他到案說明。(取自谷阿莫臉書)

網路紅人「谷阿莫」以剪輯電影畫面的片段,搭上獨特的風格方式講評電影內容,吸引許多觀眾的點閱,但影音串流平台KKTV和電影公司「又水整合」不滿谷阿莫使用盜版影片重製,並控告他涉嫌違反《著作權法》,現在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而檢警懷疑谷阿莫下載影片的來源可能非合法,19日已持搜索票搜索谷阿莫的公司,谷阿莫也已接受警詢,北檢則由智財專組仁組負責調查,檢方近期也傳喚谷阿莫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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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阿莫:符合「網路上的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原則」

針對侵權被告,谷阿莫24日自製影片澄清說明,他表示「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網路短片,屬於「二次創作」並符合「網路上的著作權的合理使用原則」,只要是在評論、解說、研究、教學或新聞報導等合理的範圍內,就可以未經著作權人之授權同意下,優先使用在網路上已公開、任何人都能自由下載的之他人著作內容。但對於影片來源,谷阿莫則沒有詳細敘述,據了解「影片來源」也是檢警要查明的重點之一。

而對於谷阿莫的澄清影片裡強調沒有侵權,專精《著作權法》的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律師徐仕瑋認為,谷阿莫在重製、公開傳輸、改作部分,的確都沒經過片商同意,雖他堅稱影片沒營利、收費,但最近傳出他的事業獲得中國A輪投資,所以影片還是可能有偏向「商業目的」,不能算是合理使用,有侵權問題。

律師:即使「改作」也要取得同意,否涉及著作權人的「改作權」

律師林佳瑩也認為,谷阿莫的行為涉及「改作」,且法律上的「改作」,就算你有新的創意,也要取得原來著作權人的同意,否則,依我國最高法院的判決見解,就是已涉及侵害了著作權人的「改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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