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政府與國會交流方面:外交部指出我國與該區域的官員與國會交流頻繁,已有65團的官員訪問團成行,並列舉民進黨為主立委組團至相關國家進行外交訪問與國會交流…。
我國與東協或南亞國家雖沒有外交關係,但是非正式的官方互訪本就是常態行為,官員互訪實在沒有必要大書特書,重點在於透過數量如此多的交流之後,究竟達成任何經貿的上突破,或是協助國內企業在這些國家完成產業布局?倘只是禮貌性拜會,就沒有必要花費大量的公帑進行禮尚往來的互訪。國人沒見到相關活動對台灣有何幫助,只見到前副總統呂秀蓮再度被泰國拒發簽證,以及台北市長柯文哲出訪馬來西亞也見不到重要人物。
另外,過去立委諸公出國考察假公濟私事件頻傳,許多立委以訪問知名為度假之實,還把外交官當成旅行社,要求外交部安排接機、送機與導遊服務。觀察歷年國會議員出國訪問活動,非但實質的外交效益甚低,還干擾駐外人員的日常事務。盼望立委諸公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進行類似的行程,能在旅遊與杯酒言歡之餘,也能做一點對國家有貢獻的事。
第三,與新南向國家簽屬各項協定:外交部指出,我國在新政府上任後,已完成與越南、菲律賓、印度、澳大利亞及紐西蘭等國共簽署8項協定,涵蓋農業、航空、貿易交流與環保領域。
然而,觀察這八項協定,多屬沒有拘束力的合作瞭解備忘錄(MOU)或合作意向書,僅具象徵意義,對我國產業幫助有限。反觀,對企業最要的投資保障協定卻付之闕如,我國雖於1990至1996年間與新加坡、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簽署投資保障協定,並在2002年與印度簽署雙邊投資協定,都已經超過10年以上的歷史,這些內容過於簡略,保障範圍相對有限,不符合當前的需要。因此2014年發生的越南513排華暴動,許多台商損失慘重,即使與越南有簽署投資保障協定,至今越南政府對當時受害台商賠償還是沒有下文。更何況仍有不少國家尚未簽署,有待政府持續推動相關協議的簽屬與舊協議的更新,始能保障台商投資權益。
第四、東南亞語文人才培訓:外交部表示已經強化越南語、印度語及泰語等東南亞人才。此部分相當值得肯定,但發展經貿關係,除了語言之外,更需要深入了解各國的宗教信仰、歷史、種族及文化等,若不熟悉當地的宗教與文化,不管在外交關係,抑或企業經營與員工管理都會產生嚴重的問題。過去越南製造業台商,聘用大陸幹部管理員工,高壓管理忽略當地的文化與特性,引發不少勞資對立的事件。
最後、中國大陸因素:外交部長李大維明白指出,中國大陸仍為推動新南向政策無可迴避的首要挑戰。由於新南向目標國與中華民國均無正式邦交,不免依據自身對國家利益的考量,將中國大陸的態度和立場列入決策過程,部分國家有時甚至自我限縮與中華民國的交流。
李大維部長務實的點出我國新南向政策的最大困境,可惜的是政府知道問題的癥結,但是卻找不到解方。台灣的新南向遇上了依賴中國大陸經濟甚深的東南亞國家,在兩岸關係惡化的當下,政策推動完全是事倍功半,甚至可能淪為這些國家對中國大陸的籌碼,呂前副總統拒發簽證與吉隆坡市長拒見柯市長事件恐會不斷發生,台商權益更難以受到保障。
結論
不可否認東南亞與南亞諸國未來經濟發展潛力相當可期,內需商機也值得期待,我國確實應該盡早搶進相關市場。惟從以上幾點觀察,政府在新南向國家的布局顯然不充足,政府無法成為企業攻佔相關市場的靠山,反而在兩岸關係不睦下,政治干擾因素隨時可能影響國內企業投資。在不確定因素難以克服下,盲目的鼓勵企業貿然前往未必對企業有利,過去南向政策殷鑑不遠。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