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秘魯首都利馬(Lima)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第20次締約方會議(COP20)暨《京都議定書》第10次締約方大會(CMP 10),經過30多個小時的「延長賽」,終於在當地時間14日淩晨2時(台灣時間15時),就全球各國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排放目標的基本規則達成協議,為2015年12月的巴黎氣候大會奠定基礎。
本屆大會有三個主要成果:一是重申各國須在明年3月31日前制定並提交2020年後的減排貢獻,並對所需的基本資訊做出要求;二是在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中,適應(adaptation)被提到更顯著位置,國家可自願將適應納入自己的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中;三是會議提出一份巴黎協議草案,作為2015年談判起草巴黎協議文本的基礎。
擬議中的巴黎協議,將取代1997年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是2020年後唯一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議,也將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新的核心。利馬氣候大會從一開始就肩負著為明年巴黎大會鋪路的重要使命,被視為多邊氣候談判的關鍵階段。
在談判過程中,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之間分歧嚴重。經過再三妥協,各方決定取消旨在驗證目標是否充分的事前評估等環節,協定內容有所減弱。對於各國提交竹減排目標,公約秘書處將於11月1日前將其匯總為報告。
開發中國家一直訴求的資金問題也獲得進展,聯合國「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獲得的捐資承諾已超過100億美元,儘管距離在2020年達到1000億美元的目標還很遙遠,如何實現捐助承諾的路線圖也不清晰,但仍帶來正面的訊息。
邁向巴黎氣候大會之路
*2015年2月8日至13日:UNFCCC在瑞士日內瓦召開會議,為巴黎協議擬定藍圖。
*2015年第一季:各國提出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期望能讓全球均溫上升不超過攝氏2度(與前工業時期相比)。
*2015年5月:巴黎協議藍圖出爐。
* 2015年6月3日至14日:UNFCCC在德國波昂(Bonn)集會。
*2015年下半年:UNFCCC第三輪談判。
*2015年11月1日:秘書處將各國目標匯總為報告。
*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UNFCCC在巴黎近郊的勒布爾熱(Le Bourget)舉行第21次締約方會議(COP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