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把魏應充關進去就是司改成功?

2017-04-28 06:00

? 人氣

頂新油品案過程中充斥媒體審判。(資料照,吳逸驊攝)

頂新油品案過程中充斥媒體審判。(資料照,吳逸驊攝)

近年最狂的二個改革:年金改革和司法改革,司法改革議題又因為台大法律教授林鈺雄「開出第一槍」退出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再度成為輿論焦點。不說司改國是會議了,單看今天味全案智財法院的判決結果:頂新製油前董座魏應充被判二年、前總經理常梅峰被判一年六個月,是說義美賣過期食品也沒罰到總經理高志明啊!起訴一票人,官司纏訟二年餘,最後判最高階主管有罪,那這起訴品質也太瞎了吧!讓人不禁懷疑究竟國是會議裡的「保護被害人」議題是否只是喊爽而已?

透過<Google新聞> 追蹤風傳媒

媒體審判看好戲?社會版似娛樂版

回想二年前油品風波鬧得沸沸揚揚時,媒體對頂新、味全、魏應充等人的報導深具戲劇性揣測,民眾罵得越爽、媒體報得越勤,看好戲的氛圍確實充滿感染力,每天的晚間新聞為全家大小添加新話題,賣健康產品的人更能扯到假油傷身要排毒。

誰在意「保護被害人」原則?還記得媽媽嘴咖啡店的老闆呂炳宏嗎?或是曾被誤會「與男友共同謀害小模」的梁女?梁女獲釋後嘆朋友已眾叛親離,這是我們期待的司法嗎?這樣的司法,當然需要改革,但在味全這樁受大眾矚目的案件,仍然看到媒體審判的影子。

跟著輿論把魏應充關進去就對了,檢察官你乾脆說「乳不聚何以聚人心」好了

聽到魏應充等人被判有罪,應該幾乎全台灣人都表示「不意外」或「罪有應得」,判決結果顯示「頂新無證據知悉大統混油」,所以「混油」部分是無罪,但卻說味全賣的「綠果多酚調合油」僅有1%至2%的橄欖油是「標示不實」,所以犯了商品詐欺罪,那這樣鱈魚香絲裡面沒鱈魚、可樂果裡沒可樂、長頸鹿美語也不是長頸鹿來教,這不就是商品取名的奧妙嗎?那品牌和行銷從業人員豈不都是詐欺慣犯?

說不定更有網友大呼魏應充有罪是「司改成功」或直接高潮,這層面的「司改成功」與網紅「乳不聚何以聚人心」的直播雷同,觀眾想看什麼就給他什麼,媒體超配合檢察官放話「無良廠商賺不義之財」,完全背棄「無罪推定原則」,還不提在論告期間還引述「維基百科」為證,莫名起訴一票人(上至董事長下至行銷人員)、又說這些人暗中上下交相賊有共同犯意,請問是味全員工都有通靈能力還是檢察官腦補?我看我還是去看網美直播比較有營養,司法改革什麼的言之過早!

*作者為法律研究所碩士生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