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等六個委員會於本月26日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關乎8800億元預算的特別條例草案,過程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了阻止審查,用潑水、掀桌、搶奪麥克風的方式表達抗議。
會議主席、民進黨籍立委邱議瑩在朝野嚴重衝突混亂之中,宣布草案初審通過,法案隨後送出委員會。此舉讓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憤怒質疑程序不完備,主張議會無效;許多學者、在野立委及民間團體對於此預算案在20分鐘內草率審查、通過的過程深表不滿,並揚言這是「多數暴力」,同時認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應該經過更慎密的討論和審查。
關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案,我們發現民進黨存有許多匪夷所思的疑竇:
一、《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唸完就通過?
還原審查經過,約在26日上午11點15分左右,民進黨立委慢慢集結進場,蘇巧慧、蕭美琴、陳賴素美、吳思瑤等女性立委紛紛圍住會議主席邱議瑩,部分男立委也圍住議事人員與主席台,邱議瑩隨即宣佈開始審查,議事人員逐條念出條文,邱快速詢問:「有無異議?」民進黨立委速答:「無異議」,前後約20分鐘,全案「初審」完畢,送出委員會。
事實上,主席台條文宣讀時頻頻有人喊「有異議、要處理、反對」!而邱議瑩卻以主席的身分,透過議事程序採用強制性手法,運用近乎霸凌的手段強迫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蓄意強壓在野黨立委的反對聲浪,並且在沒有任何實質審議討論的情況下違法硬幹,把金額高達8824億的前瞻條例送出委員會。這種霸凌議事程序、在野黨立委及全國百姓的「鴨霸的民主退步黨」顯然是現代社會之最佳「民主負面教材」!
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符合「特別預算」規定?
行政院所提出規模8824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案,以特別條例立法列為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
據資料顯示,在我國整個預算體系中,除了每一會計年度編列之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外,尚有一種「為因應緊急重大情事,於總預算外」提出之預算,稱為「特別預算」。
依照《預算法》83條的規定,有四種情況之一時,行政院得提出特別預算:
1.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
2.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3.重大災變。
4.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然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之軌道建設、綠能、水資源、城鄉和數位建設,包括河川整治、台南鐵路地下化等,完全不符合上列「特別預算」四條件之任何一個,這將非常值得大家關切監督並適時表態甚至於提出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