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方有不少人都提出就新冠疫情損失向中國索賠,這究竟是出於怎樣的動機?這種追償,會對西方與中國的關係產生怎樣的影響?德國之聲就此專訪柏林自由大學副校長、歷史學家、漢學家余凱思教授。
德國之聲:美國已經有部分州政府向中國索賠,德國《畫報》總編甚至開出要求中方賠償德國1000多億歐元損失的帳單。您怎麼看待這些訴求?合理嗎?
余凱思(Klaus Mühlhahn):我認為,這種索賠訴求史無前例。我查了一下,歷史上似乎還從來沒有過因為疫情而向一個國家追償的先例。我認為,除非中國政府故意向他國散播病毒、或者在甘願冒自身巨大風險的情況下有意讓病毒向他國蔓延,否則沒法真正向中國索賠。沒有任何國際法就這種情況下的索賠有過具體規定,這是史無前例的。我個人估計,這種賠償訴求也是不合理的。提出索賠的人,更多的是出於政治考慮,而非真的在法理層面上有什麼勝算。
德國之聲:有國際法專家認為,索賠成功與否,關鍵是證明本國的疫情與中國當局的疏失有因果關係。您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余凱思:我同意這些國際法專家的觀點。也就是說,不管是故意還是無意,必須要能證明中國的行為確實極大威脅到其他國家。我認為,這種主張是無法成立的。我與醫生等專業人士談論過這些問題,我們觀察德國或其他歐美國家疫情就能發現,包括歐洲在內的全世界在初期都低估了病毒的傳染能力與傳播速度。新冠病毒的傳染力比SARS等其他冠狀病毒強得多,不管是在德國還是在中國,大家起初都低估了這一點。所以我認為,我們無法從「中國沒有恰當、及早地對疫情做出響應」直接推論出「中國的行為有罪」。但是我也要指出,在疫情最早期,中國懲誡散布消息的醫生、試圖向本國民眾(而非主要向外國)隱瞞疫情的真實規模,這樣的行為確實讓中國處於一個相當不利的地位。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尚不足以真正讓中國被指控有罪,但是這樣的行為也確實很不好。
德國之聲:不少人認為,如果中國能早兩個星期採取更堅決的防控措施,比如不准民眾出國,新冠病毒也許就不會傳播到國外。換言之,要是中國早點行動,西方國家就算低估新冠病毒也不會有事。從西方視角出發,這種觀點並非沒有道理,不是嗎?
余凱思:中國要是在早期採取堅決措施,也許全世界就不用面對這一切。但是這不可行也不現實。我與不少專家談論過類似問題。在一個新發現傳染病剛剛出現時,我們無法意識到它會成為全球流行的大瘟疫,醫生們在12月時也許只是注意到出現了幾例特殊的肺炎病例,然而接下去這種病毒開始在武漢以及全世界迅速傳播。根據我們現在的認知,美國的疫情也許在一月底就開始了,當時,中國認識到此病毒的危險性,也不過才14、15天。當然,即便在中國意識到病毒危險性之時,已經有許多人旅行到世界各地,武漢是國際交通樞紐、工業中心,沒有任何政府敢於貿然封鎖這樣一座城市。即便在美國等其他國家,我們也能看到政府在做出防控決策時的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