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條例》拚修法,評估僅寫「有正效益」 黃國昌:內容讓人驚恐

2017-05-0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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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經委會1日審查《產創條例》修正草案,但經濟部提出減稅方案遭立委質疑卻沒有衡量稅損的稅式支出評估,黃國稱更直稱「這種內容讓人驚恐」。(資料照,蘇仲泓攝)

立法院經委會1日審查《產創條例》修正草案,但經濟部提出減稅方案遭立委質疑卻沒有衡量稅損的稅式支出評估,黃國稱更直稱「這種內容讓人驚恐」。(資料照,蘇仲泓攝)

立法院經委會今(1)日審查《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希望透過減稅獎勵產業及天使投資人投資新創事業,但立委質疑,經濟部提出減稅方案,卻沒有衡量稅損的稅式支出評估,「這種內容讓人驚恐,」揚言在看到稅式支出評估前將不審法案。經濟部工業局則承諾,1個月內會提出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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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了扶植新創產業,翻修《產業創新條例》,除了要提升國營事業的研發經費比例,更提出有限合夥創投事業採穿透式課稅方案,讓合夥事業不需要繳公司稅、待盈餘分配後再課個人所得稅,避免雙重課稅。另外,為了鼓勵天使投資人投資,新法也提出稅額減免優惠,如果個人投資設立未滿3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100萬元以上、而且持有該公司股票3年,持有期滿後,就能在當年度的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抵減半數投資額,抵減金額以300萬元為限。

遭批「正效益是形容詞還是名詞?」 經濟部:1個月內提稅式支出評估 

然而,今天經委會審查《產創條例》草案時,經濟部針對《產創條例》中談及租稅優惠對稅收影響的部分,竟只有「初步評估,對稅收有正效益」幾個字,並未明確提供實際稅損數字及相關評估內容。民進黨立委王榮璋即在質詢時表達不滿:「正效益是形容詞、還是專有名詞?」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痛批:「看到這種內容讓人驚恐,」指經濟部連評估的方式、金額都沒有列,光靠一句「正效益」根本禁不起檢驗,連帶也根本沒辦法針對法案進行實質審查。

經濟部長李世光則回應,在經濟部原來的評估中,稅式支出評估結果只要稅損超過5000萬以上就要再調整,但經濟部計算後稅收應是正值、也就是增加的,因此確認修定版本。至於稅式支出評估究竟為什麼提不出來,財政部賦稅署長李慶華說,經濟部有將評估送到財政部,但還有一些問題,目前仍未定案,因此沒有附上。李世光也承諾,會在1個月內完成稅式支出評估。

20170327-經濟部長李世光27日出席立院委員會。(顏麟宇攝)
面對質詢,李世光承諾會在1個月內完成稅式支出評估。(資料照,顏麟宇攝)

「違反環保、勞工法規事件層出不窮」 黃國昌批僅1家遭追回獎勵

除了對稅收的影響評估不明確,黃國昌也指出,依現行的《產創條例》第70條,企業若有違反環保、勞工、食安法律的重大情事,不僅不可申請當年賦稅減免、更要追回違法期間的獎勵。然而儘管企業違反《勞基法》及《空污法》的事件層出不窮,經濟部至今卻僅確認1家有重大違規情節,已減免的稅額更是一毛錢都沒有追回,「所以我們的企業很保障勞工權益、環境保護做得都很好?」

工業局代理局長呂正華則回應,有重大違反環境法規情事的企業目前認定有1件,當年度審查時就已排除適用。至於其他違法的企業,需要相關主管機關如環保署、勞動部認定違法情節重大,經濟部才會追回獎勵;而且若違規當年企業沒有申請研發投資抵減,自然也沒有追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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