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知道的是:在郵局活存超過一百萬元,超過的部分『不計息』,假設民眾於戶頭中有一百五十萬元的存款,其中五十萬元是不計利息的,但這有理依據,就是郵局儲金匯兌法的第十九條以及第二十條。」
根據第十九條的規定,「儲戶計息之最高存款限額,由中華郵政公司擬訂」,並交由上級機關審定,再加上第二十條的規範,「存簿儲金之利息,應免一切稅捐」,因此,在綜合考量下,才會有上限超過一百萬元的不計息規定。
老規定存在已久 極少人注意
民眾存款一百萬元內的利息計算,則是依照中華郵政規定的按日計息,每半年結算一次,分別為6月20日及12月20日,除公教戶外利息所得免扣所得稅。
其實中華郵政早已在官網上公布此規定,而最後更新時間為去年(2019)的三月二十二日,而在二月時,才有網友於網路分享,發現自身存款超過一百萬的金額未被計算利息。
活存、定存差別大 並非都不計息
定存沒有金額上限,但其實多數民眾為避免大額利率,會選擇拆單,選擇賺比較高的利率;通常500萬以上稱作大額存款,不過其實為區隔一般定存利率和大額定存利率的額度標準。
另外,民眾假設是採用定存的方式,也有一定的金額上限,但並非不計息,而會有利率高低的差別。而根據中華郵政的規定,為鼓勵民眾投資,額度五百萬元內的定存利率,不管是機動利率又或是浮動利率,都會比超過額度五百萬元的利率高。
因此,不管民眾選擇的方案為何,都將會受到上限五百萬元標準的影響,導致利息高低有別。
例如選擇一個月到未滿三個月的定存,並選擇固定利率的話,超過五百萬元的利率為0.080%,五百萬元內則為0.340%,兩者的差異非常大。
雖然郵政規定相對央行降息等大政策來說,並非會影響每個人,因此平時留心注意,才能保障自身的權利。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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