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一名女子與三陪男過夜後懷孕生子,向法庭要求酒店透露孩子生父的資料被拒絶。
2010年,該女子與三陪男在德國城市哈雷過了三晚後,懷孕生下一個孩子。德國慕尼黑法庭裁定,酒店不必向該女子透露三陪男的姓名資料。
法庭裁決表示,該男子的隱私權高於女人要求他承擔的的孩子贍養責任。
她只知道他名叫麥克爾。但同一時間,酒店還有另外三個麥克爾入住。法庭裁決說,這四個麥克爾都有權「掌握自己的個人資料,保護他們自己的婚姻和家庭。」
由於他們入住的酒店總部位於慕尼黑,所以該案在慕尼黑審理,而不是在位於德國東部的哈雷。
該案女子的名字沒有公開。她透露,與一名叫麥克爾的男子在酒店二樓的一個房間過夜後懷孕。現在她的這個孩子已經七歲,名叫喬伊。
法庭認為,由於她沒有掌握該三陪男的更多信息,因此增加了個人資料「被隨意透露」的風險。
法庭還說:「也不能確定這是否該男子的真正名字。」
二戰納粹時期和冷戰共產東德時期,德國發生過大規模侵犯人權的情況,當局鼓勵告密、組織監聽等。這些都與保護公民人權和隱私權的精神背道而馳。
戰後德國逐步確認了對包含隱私權、名譽權等在內的一般人格權的保護。特殊的歷史使得德國在歐洲各國當中,有最為嚴格的隱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