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患思覺失調症的男子鄭再由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一審以被告患精神疾病為由判無罪交保且只須強制就醫5年,社會輿論譁然、警界悲憤難受。
平心而論,仔細看判決內容,法官確實是依法判決(《刑法》第19條第一項)、被告精神鑑定醫師也確實是依專業鑑定。然而,這樣的自由心證判決真的完全背離社會情感,更讓未來警方執法士氣大受打擊。民眾如今得擔憂:殺警無罪會不會引發後續的模仿效應?萬一這名鄭姓被告就醫5年後出院又再犯下殺人案時該怎麼辦?
對此蔡政府的言行反應,從總統、閣揆、部長、署長都只看民意風向就一味附和,忘了自身角色地位,引發行政干預、介入司法個案的爭議,傷害司法獨立。法律學者出身的總統蔡英文稱「支持檢方上訴」,對個案站在特定鮮明立場等於是在變相施壓二審法官;閣揆蘇貞昌反問「一個醫師鑑定就夠了?」,更等同直接對司法下指導棋;法務部長蔡清祥說鄭嫌「天地不容」,然被告真正「容不容」卻不是檢方而是由法官心證與審判決定;警政署長陳家欽震怒揚言「上訴到底」,然警察人力不足和任務分配繁重的問題對署長來說根本難辭其咎。
誠如律師出身的立委邱顯智所言:「以這些部長們、署長掌握的權力資源,與其有時間指責個案來甩鍋,不如一起來從最根本的制度上著眼,想想怎麼解決相關的問題。」最該檢討的,莫過於蔡總統,只會趁民氣可用挺檢方而公然干預司法,卻渾然忘了四年前她就職總統演說高呼「強化社會安全網」的承諾(當時不久前才發生小燈泡女童命案),如今到底有多少成效?真以為批評司法個案就能卸責嗎?
更令人搖頭的是,在人民不滿司法的當下,法界高層卻還在內鬥:去年被控接受不當招待而辭職的司法院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至監察院,反咬司法院長許宗力和前秘書長呂太郎向他關說釋憲案並曾打探台大校長管中閔遭懲戒案的進度,質疑自身因拒絕透漏案情才被抹黑下台。
殺警無罪惹眾怒,政府言行與法界內鬥讓人很失望,蔡政府的司改成績單恐注定不及格。
*作者為中興大學學生,曾任校務會議學生代表、學代會學生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