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過勞》超勤304小時只能領100小時 消防員:同仁要的休息而非獎勵

2017-05-0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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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齊人表示,中央的財政緊縮,如何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符合大家的需求,未來會再與地方首長討論。(顏麟宇攝)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齊人表示,中央的財政緊縮,如何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符合大家的需求,未來會再與地方首長討論。(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法委員羅致政今(9)日舉辦「警消人員勤務量過、工時過長之改進措施公聽會」,並邀請各地方縣市的消防人員、中央官員等出席,共同為在第一線救民救災警消人員的相關權利與不平等做探討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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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9-民進黨立委羅致政9日召開「警消外勤人員勤務量過高、工時過長改進措施」公聽會。(顏麟宇攝)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9日召開「警消外勤人員勤務量過高、工時過長改進措施」公聽會。(顏麟宇攝)

各縣市消防人員代表紛紛上台,針對現今中央制度表達不滿與建議。桃園市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李振坪表示,消防員工根據縣市的不同,有些每月為勤一休一360小時,勤二休一480小時,根據《公務人員服務法及警察人員管理條例》均明確說明每週工時40小時,平均換算下來超勤為176到304小時,但加班費卻僅能報領100小時,上限17000元,明顯對消防員而言很不公平。李振坪表示「消防同仁要的休息而非獎勵」但目前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很容易就發生過勞的行為,並建議希望放寬只能領100小時的加班費,與上限17000元整的制度。

羅致政表示,在保險分類裡,消防員為最高第6級,刑事警察為第5級。但刑事警察的危險加給卻是13435,消防員僅有8435,實不合理。此外,消防員為公務體系殉職人員最多、工作最危險的行業。並質疑為何「危險加給」不擴及全台縣市,甚至試辦也只適用於6都,難道其他縣市就不危險嗎?

羅致政認為,中央設定了100小時加班費的天花板,無法留住更多消防人才,應該提供更多誘因,加班費並比較警察的部分,不要讓制度誇框架住各縣市長想要培養消防人員的規劃與發展,危險加給也應該要放寬到6都外。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齊人則表示,中央的財政緊縮,不如外界所想的那麼有錢,如何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符合大家的需求,例如100小時的加班費,未來會再與地方首長討論。

20170509-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濟人(右)9日出席「警消外勤人員勤務量過高、工時過長改進措施」公聽會。(顏麟宇攝)
內政部消防署副署長江齊人表示,中央的財政緊縮,如何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符合大家的需求,未來會再與地方首長討論。(顏麟宇攝)

羅致政也向江齊人呼籲,應多站在消防員的角度去思考,怎樣才是最好的方案,不要只站在中央的立場去想,羅致政表示他們都是靠山,並會持續關切消防人員的相關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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