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宇芳觀點:台灣轉型正義的缺口,從南市湯德章宅之文資保存談起

2020-05-2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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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政府致力的政策之一,轉型正義,筆者藉由湯德章故居的文化資產保存爭議道出台灣轉型正義的漫漫長路。圖為轉型正義議題之一的中正紀念堂。(資料照,蘇仲泓攝)

近年政府致力的政策之一,轉型正義,筆者藉由湯德章故居的文化資產保存爭議道出台灣轉型正義的漫漫長路。圖為轉型正義議題之一的中正紀念堂。(資料照,蘇仲泓攝)

近日台南市出現湯德章故居文資保存爭議,依據新聞報導,台南市歷史名人湯德章律師位於友愛街兩層樓之故居因為所有權移轉,面臨可能被拆除之命運。是故,民間相關團體正為了湯德章律師故居之保存奔走,努力進行募資,台南市文化局也啟動暫定古蹟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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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德章律師雖為台日混血,但與台灣(特別是台南市)之淵源很深,而且是228受難者中的指標性人物。日據時期的菁英知識分子面對國民黨政權之壓迫不願屈服,從容赴義,臨刑前震撼人心的說出「台灣人,萬歲!」然後被槍決身亡。這是228血淚歷史中最令人感念的故事之一。台南市甚至有湯德章紀念公園之設置,此外台南市政府甚至將湯德章律師殉難日3月13日訂為「台南市正義與勇氣紀念日」,以紀念其英勇堅韌的一生。

然而為甚麼我們必須對228相關人物之歷史如此在意?這涉及到轉型正義之落實。所謂的轉型正義是民主國家對過去獨裁政府實施的違法和不正義行為的彌補,根本基礎在「還原歷史真相」,避免政府重蹈覆轍,期成最終的和解、撫平傷痛。228歷史過去在黨國時代受到太多的隱匿與操作,這也是為什麼政府就228轉型正義迄今仍必須不斷努力進行之原因。

所謂的歷史真相,除了228事件本身,當然也及於受難者曾經存在過的生命刻痕,最重要者為其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真實存在過之紀錄,而故居往往是最重要的指標。這也是為什麼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第一項中出現紀念建築這一類別。所謂紀念建築,「指與歷史、文化、藝術等具有重要貢獻之人物相關而應予保存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試問,如果台南市政府都能夠為湯德章律師特別設立紀念公園,舉輕以明重,是否其故居更應予保存 (賴清德前市長擔任台南市長時曾於2015年3月親自主持掛牌儀式,掛上「湯德章故居」的牌子)。令人驚訝的是,台南市政府文化局迄今沒有對湯德章律師之故居進行任何文資審議加以保存,直至本次所有權移轉事件開始,才緊急的進行暫定古蹟動作,爭取有限的時間進行文資審議。

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也稱民生綠園。(取自台南中西區市公所)
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資料照,取自台南中西區市公所)

轉型正義一直都是蔡英文政府最重要的基礎施政方向之一。從湯德章故居事件中,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台南市政府願意花大錢設置公園,但卻未對於重要受難者在該城市的生活軌跡進行研究了解,這明顯顯示一個問題: 文資普查沒有明確的操作方式也未踏實進行。所有慌亂的暫定古蹟背後,都展現我國文化行政的盲點:文化主管機關忽略了庶民對於轉型正義與自身文化認同的期許。

名人(不限於228政治受難者)故居保存可以讓台灣人了解曾經存在過的重要人物,甚至應該或可以規劃成策展場所,做成小型的紀念館。為了避免類似之風波再起,造成人民對於台灣文資保存行政品質之疑慮,在此建議如下:

(1)短期:應由文化部偕同促轉會整理相關228受難者資料,協助各地文化局進行228受難者文資普查,了解可能保存標的,排入文資審議;

(2)中期: 本於此次湯德章律師故居事件及其他相類似案件之經驗與啟發,應由文化部對各地文化局進行各類名人故居保存普查及文資審議標準之研議,包括確認更及時主動的保存措施;

(3)長期: 文化部與各文化局應該引進民間資源進行更多元的保存,例如公益信託,以提高所有權人保存之意願。

台灣擁有非常特殊也非常精彩的歷史,轉型正義絕對不能只是空口白話,讓我們從228受難者湯德章律師故居之保存開始實現。

*作者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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