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台南地區在縣市合併之後,文化資產保存面臨一個嚴重的問題,那就是大量資源被吸收到蛋黃區(原有的台南市區),但原來台南縣的各鄉鎮,卻反而面臨資源越來越少之窘境。這個嚴重問題必須透過更透明有效率的文資審議制度來解決。然而目前台南縣文資審議之實際現況令人擔憂,希望透過本文引起各台南市公民及各候選人對於台南文資審議制度問題的重視,以下透過台南市麻豆區電姬戲院保存案件探討進行說明。
查台南麻豆電姬戲院由富商陳臣先生建立於1938年,迄今已80年,屬於仿巴洛克風格式之建築體,營業至民國七0年到歇業。然而因其特殊性,侯孝賢導演為坎城影展60週年拍片的時候,在2007年就選了電姬戲院作為場景。
在台南市目前沒有任何戲院類型文資的情況下,建築精美的電姬戲院依照文資法相關子法對於古蹟的指定資格,已然符合,其價值早在蘇煥智擔任縣長時期即知。電姬戲院目前亦為台南市政府規劃觀光巴士之景點之一。然而如此重要的文化資產,台南市文化局的審議程序居然直至2017年年底才啟動,勉強透過暫定古蹟之資格進行臨時保護,然而正式審議一直到2018年9月14日才進行(台南市文化資產處2018年第三次審議)。
當天令人訝異的是台南市文化局針對電姬戲院僅表示應列為“歷史建築”,而非市定古蹟。在場委員更未就文資價值本身提出討論,僅著重於所有權問題,並且在沒有任何討論之情況下,突襲性提出“立面保存”之議案,讓關心本案之公民深感意外。審議過程不允許直播,也不讓公民針對委員之突襲性議案有再次表達意見之機會。
更有甚者,9月14日審議之會議記錄,依法應予公開,惟文資處以長官審核會議記錄為由,目前經過近四個禮拜仍未公開(本文於10月10日撰寫),但荒謬的是結論的新聞稿居然已經公開。在無法瞭解出席委員人數組成是否合法,以及無法得知當天會議內容之情況下,為何結論可以先行公告,令人費解。又針對電姬戲院一案之部分,審議並未達成決議,新聞表示因所有權人眾多,要求再辦理一次溝通說明會、充分收納相關意見後再行審議。
惟查依照文化部2017年公佈的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其中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古蹟之指定,應符合下列基準之一:一、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二、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三、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可知根本不涉及所有權爭議,以上這些要件均應由文資審查委員本身就電姬戲院進行資料調查閱覽後自為專業性判斷,然而嚴肅的文資審議卻莫名變成所有權人協調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