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性侵、家暴 她命運多舛的人生
麥科維1947年出生在保守純樸的路易斯安那州西部城鎮,她的人生坎坷,10歲時闖加油站偷錢,逃亡到奧克拉荷馬州,但因為與女性友人接吻而遭到目擊者報警。她被送到德州甘城女子感化學校(Gainesville State School for Girls)完成國中課業,那是她童年最快樂的時光,每當校方准許回家時,她都會再做些壞事,好讓自己被送回感化學校。
從感化學校畢業,交由母親的表兄弟照顧,是她人生夢魘的開端。她指控,這名親戚連續3周、每天晚上都對她性侵。16歲時,麥科維嫁給煉鋼工人艾伍德(Elwood McCorvey),紀錄片中她說,某一天她發現自己懷孕了,沒想到這個消息卻讓丈夫出拳揮向她。她向法院控訴遭受家暴,選擇離婚、回到娘家,1965年生下第1個孩子梅莉莎(Melissa)。
麥科維染上吸毒和酗酒惡習,還直接把孩子丟在娘家,成天在外遊蕩,麥科維的母親一氣之下報警、控訴女兒「拋棄嬰兒」罪,梅莉莎的監護權歸麥科維的母親所有。1967年,麥科維未婚懷了第2個孩子,她選擇生下,並把孩子送給他人領養。
2年後她第三度懷孕,這次她起心動念想要墮胎,友人建議她聲稱遭受性侵而懷孕,以此理由申請人工流產手術,但麥科維沒有向警方舉報性侵的紀錄,最終墮胎申請遭到駁回。因此無路可走的她,決定化名羅伊,透過律師提告,挑戰德州的墮胎禁令。麥科維從未親自出庭接受法官問話,都是由韋汀頓和柯菲兩名律師代表出席,整個官司耗時3年,麥科維也在這期間生下第三個孩子。
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以7票贊成、2票反對做出判決,認定女性墮胎權獲得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提到的「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Clause)及「平等保護條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保障,即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不受政府侵害。主筆判決書的大法官布萊克蒙(Harry Blackmun)明文寫下,孕婦可在懷孕首3個月自行決定要不要墮胎,且政府不得干預。
「我喜歡女生,但我媽說這是很髒的」
麥科維打贏官司之後,與同性伴侶岡薩雷茲(Connie Gonzalez)度過約10年的「無名」生活。在1994年出版的第一本自傳《我是羅伊:我的人生、羅伊訴韋德案,以及選擇的自由》(暫譯,I Am Roe: My Life, Roe V. Wade, and Freedom of Choice),她坦承自己是女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