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國因疫情管制邊境,更凸顯出居留權的重要性。與女友交往超過十年的Lois就質疑:「台灣的同婚專法被譽為亞洲第一,卻也意味台灣的同志無法和亞洲其他國家的同志伴侶結婚。」她的中國籍女友於年初返鄉探親之後遲遲無法回到台灣,但兩人若能結婚,對方就可以配偶身分來台。
相較於跨國同志伴侶,台灣的同志伴侶雖然可以結婚,卻無法擁有小孩。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指出,同志伴侶組成家庭的方式大致可以三種方式:收養對方婚前的親生子女成為重組家庭、收養非血緣關係子女與人工生殖。後兩者在台灣卻行不通。
「被迫在伴侶和小孩之間擇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一二年修法後,收出養兒童不再只是雙方合意、經法院判決那麼簡單;除了繼親與五等親以內的親屬,無血緣關係者都必須經政府委託的兒少安置機構媒合,有配偶者必須兩人共同收養,單身者可以辦理單身收養,婚後的配偶可以繼親方式收養。
不過,上述規定只適用於異性婚姻。未婚同志雖可申請單身收養,但他婚後的配偶無法接續;至於已婚同志只能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無法共同收養「非血親」子女,「對於正在考慮收養和結婚的同志來說,擔任家長的權利被否定,他們只能在伴侶和小孩之間選擇其中一個。」黎璿萍說。
經常媒合收出養兒童的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指出,媒合機構在評估申請者是否適合收養小孩時,首要關心的是照顧者的支持體系,也就是父親或母親臨時不能照顧小孩時,有沒有其他家庭成員可以替手;則法律既已開放單身收養,已婚的一對同志無法收養小孩其實不太合理。
同志家庭無礙小孩身心發展
黎璿萍接著分析,若是單身同志在收養小孩後結婚,狀況會更為複雜,小孩的另一個家長竟無法在聯絡簿上簽名,不能幫小孩開戶、簽署急救同意書,也不能把財產留給他。若原本的養父或養母發生意外而必須終止收養,另外一半也不能接手照顧小孩,因為他們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真的能好好照顧小孩嗎?白麗芳表示,收養要經過重重程序,資料審查、教育課程、家庭訪查、試養小孩,最後才由法院判決收養關係,時間經常超過一年,每道流程都有媒合機構的社工與心理師共同評估與陪伴。出養方有權選擇小孩是否由同志收養。
專長是同志伴侶關係的諮商師劉安真提到,同志收養小孩在美國行之有年,有的收養兒童甚至已經三、四十歲,從美國的研究可以發現,雙親的性傾向不會影響小孩的性傾向、性別氣質與性別認同,而同志家庭子女的學業成績、人格發展與人際關係也和異性戀家庭無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