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爆流行病的三大原則!為什麼關鍵少數、定著與環境因素能讓星星之火燎原?:《引爆趨勢:小改變如何引發大流行》選摘(1)

2020-06-18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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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種解釋有一個共同點──都是自然發展。毒品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在巴爾的摩市氾濫,並不是從1995年才開始出現。疾病防治中心認為,1990年代中期毒品氾濫的問題只不過稍加惡化,卻足以成為梅毒大流行的導火線。同樣的,曾尼曼並沒有說巴爾的摩市的性病診所全數關閉,其實這些診所只是被縮編,駐診醫師從十七位降為十位。而帕特瑞特也並不是說,整座巴爾的摩市都已經變成鬼城。他的意思是,小部分住宅區被破壞和特定區域被棄守,造成梅毒大流行。只要些許小動作,流行病原本保持的平衡狀態就會被破壞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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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毒品、毒癮、用藥者示意圖(rebcenter-moscow@pixabay)
毒品早在幾年前就已經在巴爾的摩市氾濫,並不是從1995年才開始出現。疾病防治中心認為,1990年代中期毒品氾濫的問題只不過稍加惡化,卻足以成為梅毒大流行的導火線。(示意圖/rebcenter-moscow@pixabay)

這些解釋還有一個比較有趣的現象,它們描述流行病如何引爆的方式各不相同。疾病防治中心從疾病的整體背景談起,例如引進某種毒品及毒品用量激增後,會改變整座城市的環境,導致疾病大流行。曾尼曼則鎖定疾病本身。診所縮編後,梅毒病毒也開始起死回生。梅毒屬於急性傳染病,而非慢性病,肆虐的期間可以長達好幾個星期。帕特瑞特著眼於梅毒的帶原者。他認為,巴爾的摩市內患有梅毒的是部分特定人士,包括非常貧窮、可能使用毒品、性行為氾濫的人。如果這種人突然搬進新社區,縱使新社區以往沒有梅毒問題,這種疾病也可能在此滋生。

換句話說,引爆流行病的途徑不止一種。流行病的三大因子包括散播傳染原的人、傳染原本身,以及傳染原活動的大環境。一旦流行病已經引爆、失去平衡,一定是事出有因,可能上述三大因子之一,甚至全都產生了變化。我把這三種變化的因子稱為「少數原則」、「定著因素」及「環境力量」。

少數原則

我們表面上說,紐約東村一小撮青少年引爆Hush Puppies的流行風潮、巴爾的摩市部分社區居民的遷移導致梅毒大流行,其實真正的意思是,在特定的過程及體系內,少數才是關鍵。這個觀念並不算另類,經濟學者常講「80/20法則」,也就是20%的參與者完成80%的「工作」。在大部分社會中,80%的犯罪事件是肇因20%的罪犯、20%的汽機車駕駛人得為80%的交通事故負責、80%的啤酒是被20%的酒客喝掉的。在流行病學中,80/20法則更明顯:大部分的工作是由極少數的人完成的。

例如,帕特瑞特曾經分析科羅拉多州科羅拉多泉的淋病大流行現象。他研究六個月內前往公立衛生單位治療淋病的所有病患,發現約半數病例來自四個地區,這些地區僅占全市總人口的6%。在這6%的人口中,半數都曾在同樣六家酒吧內喝酒應酬。帕特瑞特進一步訪查這七百六十八人,結果發現其中六百人不是沒有傳染淋病給任何人,就是只把淋病傳染給一個人。這些人被視為非傳染者。其餘一百六十八人曾經傳染淋病給兩到五人,他們才是引爆淋病大流的根源。換句話說,總人口超過十萬人的科羅拉多泉會爆發淋病大流行,罪魁禍首是住在四個小社區、經常出沒六家特定酒吧的一百六十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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