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幻想有一天想談場異國戀(Cross culture relationship,CCR)的戀愛,最終還修成正果走入異國婚姻的可能性嗎?根據內政部統計,近12年來排除對岸人民,共有近10萬人歸化我國國籍,其中逾9成都是透過嫁娶,且光是「越女嫁台郎」的比例就占了7成以上。約同期亦有逾8000名國人,因婚姻等因素放棄國籍另取得外國籍,其中日、韓、星3國加起來,比例就逾8成。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96.7%結婚取得台灣籍
內政部戶政司副司長翟蘭萍表示,根據統計,自2005年至2016年,共有9萬2599名外國人依《國籍法》歸化我國國籍(對岸人民欲取得台灣身份須另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中高達8萬9622人、占總數比例96.7%,歸化管道為成為國人之配偶,即嫁一名台灣郎、或娶一名台灣妻。
歸化台灣籍 越南人佔77.4%
除了與台灣同文同種的對岸,究竟哪些國家人民最偏愛成為一名「正港」的台灣人呢?統計顯示,近12年來,歸化台灣籍的越南人民共計多達7萬1670人,占所有歸化外國人總人數77.4%;其中雖以「越南新娘」居絕大多數,但令人有些意外的是,所謂的「越南新郎」竟也有近300人。
其次則是印尼,同期共有1萬1348人歸化台灣籍,占歸化外國人總人數12.25%,雖與第一名越南有段相當的差距,但人數仍不可小覷。排名第三位的則是菲律賓,12年來共有3465人歸化台灣籍,且其中有178人為「新郎」,與第1、2名的越南與印尼相較,其男女比例明顯隨著分母縮小而拉近。
然而難道除了靠「婚姻」,想要取得台灣籍便再無他法?當然不是!翟蘭萍說,依《國籍法》,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只要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每年合計183日合法居留事實且連續5年以上,無不良素行,有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均得向我政府提出歸化申請。事實也證明,過去12年,共有2285人依此方式「自願歸化」,順利成為中華民國的一份子,而這也是繼為國人之配偶之後,人數排名第二多歸化台灣國籍的管道。
此外,成功歸化台灣籍的方式,近年依人數多寡排序還包括:未成年人之父母或養父母現為國人、隨同歸化、曾在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10年以上、父或母現為或曾為國人、為國人之養子女、出生於我國領域內其父或母亦出生我國領域內,或是有殊勳於我國等。
喪失台灣籍 近40%取得日本籍
惟若硬是誤將婚嫁比做得失,那麼有得自然就會有失。翟蘭萍說,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自2005年至2015年前後共11年間,喪失我國國籍另取得他國國籍的國人共有8325人,其中又以另取得日本籍者3212人最多、占總數近40%;其次則依序是韓國籍1965人、占約24%、新加坡籍1506人、占18%,以及德國籍484人、美國籍467人、印尼籍297人。
為愛歸化 國人也只好放棄台灣籍
翟蘭萍說,雖然婚嫁可能只是國人放棄台灣國籍、另取得他國國籍的眾多原因之一,但因在我國戶政機關,只知當事人多為「自願申請喪失國籍」,合理推斷應與許多外國人都是「為愛歸化」的情況大同小異,多數國人可能也是為了與外國籍的另一半在他國組織家庭定居,不得不作出放棄母國國籍的選擇。惟確實原因礙於調查權的限制,故無法比照歸化我國國籍者,予以進一步詳細分析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