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領導人習近平2014年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來,當局通過立法、執法以及各種政策措施加速完善「國家安全」這一概念下的執政體系。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推行已得到中國兩會「授權」,目前看來相關條款將由中國當局繞開香港立法機構直接訂立,毫無掩飾地成為國家安全體系新的部分。
在中國當局的眼中,「國家安全」的意涵是什麼?在法律賦予國家機關更多權力時,公民的權利是否能獲得保障?在中國當局正步步緊推香港《國安法》之時,過往內地的一些相關案例如何引發了港人的擔憂?
習近平的「國家安全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國國安法》)的定義,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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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方對國安法的解讀中,國家安全包括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金融安全、資源能源安全、糧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網絡與信息安全、社會安全、生態安全、核安全11個方面。
2014年4月,中國領導人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時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他隨後在多次講話中提到,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
多名政治學者和法律學者對BBC中文表示,中國當局多次強調「國家安全」和「政治安全」,本質是指中共的政權安全,反映了習近平作為中共總書記的執政危機意識。
據中國官媒報道,習近平對中共高級幹部談到蘇聯解體、東歐劇變時曾警告,中共應當吸取教訓,「在那場動蕩中,竟無一人是男兒,沒什麼人出來抗爭」。
「他是立志要做拯救『黨國』的男兒的,吸取蘇共亡黨亡國的教訓,從各個方面防微杜漸,防止紅色江山變色和亡黨亡國。」中國政治學者陳道銀對BBC中文說,」『總體國家安全觀』只不過是套用了現代國家的話語體系,與現代國家安全不是一個內涵,其根本就是『政治安全』,而所謂的『政治安全』,其核心就是『政權安全』。」
紐約城市大學亨特學院兼任教授滕彪也對BBC中文指出,當局制定《中國國安法》,就是想要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持政權安全,「在中國,把國家安全和政權的安全混為一談,共產黨認為所謂國家安全是最重要的,最核心的就是政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