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說法不完全錯,但卻是避重就輕。修改勞基法把法定工時訂為2周80小時,即等於所有勞工全面周休2日,此修法正確無誤,企業界也沒意見,因為,台灣的全面周休2日是晚到十幾年了。但勞動部配合修法的配套措施,卻是把勞動市場的彈性大幅緊縮,不論是一例一休、加班費計算方式,都讓勞資同受其害。
甚至換個角度看,我們可以說原本的勞基法規定已難符合企業運作與勞動市場現況,但政府未強力稽查處罰讓大家存在一些彈性空間,因此還有「活路」。但政府修法後不是增加彈性,反而是更嚴格限縮,結果就是「舊恨新仇」一起湧現。而且,政府該注意的是受衝擊怨言不斷的不是只有官員口中「不守法」的國內企業而已,守法程度高的外商同樣受不了─日前歐洲商會就向小英總統當面反應,指其對勞資雙方都有害,希望政府考量「讓勞動法令的適用有合理的彈性」。
這次立委提案修法,其實重點就是在放寬原本僵硬的規定,給予勞資雙方更大的彈性,引進「工時帳戶制」,同時把加班費的計算改為核實計算。雖然具體細節,例如每個月加班上限時數、工時帳戶制結算時間等該如何訂定,各界可再討論,但其鬆綁、增加彈性的方向無誤,也是幫一例一休問題解套之道。
不過,如果林全堅持不修法,堅持「那是執法上的問題」,只想以「執法彈性」解決,那大概就解不了一例一休的問題。而其衝擊會出現在經濟與政治上─經濟上當然是對企業運作、勞資雙方、經濟表現會有影響;政治方面的衝擊則由民進黨立委帶頭要修法可看出,來自基層─包括過去支持綠營的勞工與扮演金主的中小企業主─的壓力。
到底要讓台灣經濟及綠營政治行情「如溫水煮青蛙」,還是「不惜一戰」就讓修法解決,蔡政府該有抉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