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的效果不如預期原因是什麼?因為消費替代率太高,高到6-7成左右,民眾拿到政府發的錢(每人3600元),是用這筆錢去買原本就要買的東西,而不是額外增加購買,因此增加消費的效果就此大大減損。
但這種高消費替代率,三倍券同樣無法避免,雖然政府對使用設限,但實際的設限低,要規避並不難,最後仍難逃高比例的消費替代率。因此那些用「消費券失敗」作為挺三倍券理由者,確實在財經專業上,仍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
消費券之後,每次碰到景氣低迷,總有人提議再發消費券,馬政府末期提過,蔡政府初期也提過,但這種拿納稅人錢發給全民,要大家去消費,畢竟非屬常態政策,特別是政府財政不佳、負債餘額破5兆多時,政府借錢搞消費券,當然該慎重。這次蔡政府在經濟尚未進入衰退時,就鐵了心要撒幣花錢,是該責其浪費國庫錢,還是要讚其再次「超前佈署」,就見仁見智了。
不過,三倍券與消費券「本是同根生」,從總體經濟效果觀點看,甚至是一模一樣的東西,領取與支付方式的不同無礙於其相同的本質與效果。如果消費券效果有限、或甚至是「失敗」,那就別寄望消費替代效果同樣存在、金額又更低的三倍券,能有比消費券更好的效果了;因為,經濟部長沈榮津那種被網友譏為「能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計算方式,純粹是官員拍馬屁與無知的作為罷了,現實世界中並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