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NGO工作者的中國落難記》李明哲事件70天脈絡一次看懂

2017-05-2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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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關押長達70天,並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逮補。圖中為其妻子李凈瑜(左二)。(資料照,陳明仁攝)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關押長達70天,並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逮補。圖中為其妻子李凈瑜(左二)。(資料照,陳明仁攝)

中國國台辦26日晚間表示,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已遭逮捕。期間陸委會4度發布新聞稿、海基會也6度發函海協會要求協助、公布訊息,未獲回應。

以下為李明哲事件大事記。

--3月19日,李明哲自澳門入境中國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後失聯。

--3月20日,海峽交流基金會第1次發函請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協尋李明哲。

--3月24日,海基會第2次發函,請海協會協尋。

--3月28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至海基會陳情,託付藥品及金錢。海基會第3次發函海協會要求盡速協處回覆,並表示李明哲罹患高血壓等疾病,請對方協助轉交藥品。

--3月29日,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於記者會中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中國有關部門調查。

陸委會當天第1次發布新聞稿,呼籲中方應即刻就關押地點、所涉法令及限制人身自由時間等事項,完整說明,進行通報,儘速安排家屬探視及律師會見。

--3月31日, 李凈瑜表示將放棄聘請中國律師,並將親自前往北京瞭解狀況及營救李明哲。海基會第4次發函海協會,表示李凈瑜將於近日前往北京,請對方盡速協調家屬探視事宜。

--4月1日,中國公安部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管道,知會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但內容僅表示中國國台辦在3月29日記者會已說明本案。

--4月4日,李凈瑜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於4月10日前往北京。海基會第5次發函中國海協會,說明將由海基會人員陪同李妻赴中國,促請海協會協調有關部門,同意李凈瑜赴中國探視,並提供便利及必要協助。

--4月5日,海基會將李明哲藥品快遞寄送海協會,並經海協會簽收。

--4月9日,中國國台辦對外表示轉送李明哲親筆信。但家屬並未接受。

--4月10日,李凈瑜抵達桃園機場準備赴中國時,發現台胞證已遭中方註銷,無法登機。陸委會第2次發布新聞稿,對中方阻擾李凈瑜赴中國表達嚴正抗議。

--4月11日,陸委會主委張小月召開國際記者會,並第3次發布新聞稿,呼籲中方盡速公布案情、限制李明哲人身自由地點,循協議管道通報,並盡速同意家屬探視。

--4月12日,中國國台辦記者會證實,中方委託台灣「海峽兩岸交流服務中心」向李妻通報有關情況,並轉交李明哲親筆信。

--4月19日,海基會第6次發函海協會,呼籲中方應給予李明哲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等。

--4月27日,陸委會第4次發布新聞稿,再度對中方表達遺憾與不滿,並要求儘速回應及通報。

--5月18日,李凈瑜於美東時間5月18日出席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非洲、全球衛生、人權與國際組織」小組聽證會,向國際求援。

--5月26日,中國國台辦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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