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2015年7月公布《國安法》,其中第11條明文,香港、澳門、台灣有義務維護中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而依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國安相關法規應由香港立法會立法,但至今仍未進行,《南華早報》10日引述消息指出,中國共產黨已失去耐心,也對親中的建制派感到失望,因此2019年的四中全會表明態度,「各黨派的許多香港政治人物......卻誤解中共只是放話警告」。
四中全會公報已先預告
中共第19屆中央委員會第4次全體會議(四中全會)的公報稱:「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澳門立法會早於2009年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法》,同年3月生效,而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立法會應制定維護國安相關法規,2002至2003年間曾有意立法,遭到香港人強烈反彈,至今仍未完成立法,《南華早報》直言,中共已不想等了。
Hong Kong protests: alarmed by violence, especially at PolyU and Chinese University, Beijing drafted national security law for city https://t.co/oewdL8jdaR
— SCMP Hong Kong (@SCMPHongKong) June 10, 2020
由於四中全會是在2019年10月28日登場,香港立法會則是在同月23日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但因未回應獨立調查警察執法不當、實施雙普選等其他4個訴求,「反送中」示威持續延燒,《南華早報》引述消息稱,隨著示威局勢加劇,中共看不到平息跡象,開始認為香港是國安漏洞,應該要填補起來,而中國國務院副總理韓正5月23日會見政協香港委員時,即表明要制定《香港國安法》。
曾要把《國安法》納入附件三
身為委員的李大壯(David Lie Tai-chong)表示,在長達1小時半的會談中,韓正認為香港出現獨立、自決聲音,且是特定人士與外國勾結,因此有必要制定《香港國安法》,「副總理(韓正)說立法是補上法律漏洞,這是針對危害國安的少部分人士」。中國第13屆人大5月28日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6票棄權,同意啟動《香港國安法》立法程序。
中國人大通過的決定內文,呼應四中全會的公報內容,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1名立場親中的香港政治人物告訴《南華早報》,部分親中派曾提議把中國《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即可直接在香港生效實施,無須再經由香港立法會立法,不過中國2015年頒布《國安法》時,時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強調,該法不會在香港實施。
「理大圍城」讓中共決心出手
《南華早報》指出,2019年11月爆發的香港理工大學「圍城」事件,讓中共下定決心自行制定《香港國安法》,中國熟悉香港事務的人士認為,這樣的政治氛圍之下,香港要依據《基本法》第23條設立國安法規已不可能,且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來,建制派一直在立法會佔多數,卻始終沒有通過國安法規,使得中共對建制派心灰意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