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香港不再擁有高度自治 美國出招後會有什麼後果?一文看懂東方之珠的「特殊地位」

2020-05-2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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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港版國安法」前夕,美國國務卿龐畢歐(Mike Pompeo)向國會提交報告,強調香港如今在中國不再擁有高度自治,不應再享有美國法律所賦予的特殊待遇。

自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以來,美國政府依照《美國-香港政策法》,將香港視為不同於中國本土、在經貿、關稅、匯兌等層面與中國區別對待的地區,這座被稱為「東方之珠」的城市也是美國大企業進入中國市場的門戶,一旦香港失去在美國法律中的「特殊地位」,將對雙邊貿易及投資關係造成嚴重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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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社》(Bloomberg)分析直指,若美國未來對香港的待遇與其餘中國城市一視同仁,香港將遭遇天翻地覆的轉變,做為區域樞紐及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也將大受影響,北京當局日前也已揚言將對「外國干涉」提出反制。而究竟香港目前享有哪些特殊待遇、特殊地位遭剝奪後可能會面臨什麼衝擊?以下整理常見疑問:

香港享有「特殊地位」的依據、內容為何?

美國國會於1992年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在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容許美國依照北京在《中英聯合聲明》(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承諾香港「高度自治」的情況下,將香港視為在政治、法治、經濟、貿易等方面有別於中國的「非主權實體」與獨立關稅區,亦享有較優惠的金融、貿易政策,甚至可以在美國出口管制下購買敏感技術。

港版國安法爭議:香港示威現場散落一疊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承諾已死的海報(AP)
港版國安法爭議:香港示威現場散落一疊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承諾已死的海報(AP)

根據《美國-香港政策法》,國務卿須定期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香港情勢;若美國總統認定香港自治程度不再足以享有特別待遇,有權發布行政命令暫停其特殊地位,在自治程度恢復後予以重新適用。

而在香港爆發「反送中」抗爭後,美國國會去年11月再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要求國務卿須特別檢視香港的自治情況,並向國會提出報告,認證香港是否仍保持足夠自主程度,得以享有美國法律賦予的特殊待遇。

香港反中情緒高漲,國歌法二讀掀起最新一波抗爭(AP)
香港反中情緒高漲,國歌法二讀掀起最新一波抗爭(AP)

經貿衝擊、企業頭疼

《路透》(Reuters)指出,香港、美國每年雙邊貿易總額高達670億美元(新台幣2兆元),約1300家美國企業在香港營運業務,其中290家公司更將區域總部設於香港,8萬5000名美國公民居住於此。香港是美國最大的貿易順差地,也是美國第三大葡萄酒出口市場、第四大牛肉出口市場,以及第七大農產品出口市場。

香港過往靠著自治、公民自由及司法獨立的制度吸引國際企業進駐,由於香港被視為獨立關稅區,不受中美貿易戰影響,港幣和美元緊密聯繫,也讓全球投資人放心注資香港。但若香港失去其特殊地位,從工作簽證、商務差旅的申請,到雙邊的進出口關稅都可能產生變動,也迫使企業考慮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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