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麼簡單的行為還是覺得很為難,很討厭,誠如我說的,那就按照你原本的消費行為模式過生活就好,也不要去管到底振興券是什麼鬼東西。該吃吃,該睡睡,該玩樂玩樂,比起疫情期間少花費的狀況,也是對台灣消費市場很大的貢獻。
台灣在這波疫情對抗下非常團結,才讓我們有如此傲人的成績,那麼,振興疲弱的消費市場,同樣需要大家團結一起努力。
無論你是否支持3000元振興券,只要願意做到「恢復正常生活時的消費水準」,其實也能讓台灣經濟逐步轉好。至於振興成效好壞,就看台灣人的社會集體意識如何做決定了。試列幾項國人抱怨的原因,並試著解答,希望這些答案能緩解排除領三倍券的不平之氣。
Q:印券要花錢,既然每個國人都有,哪位何不像桃園市長一樣大灑幣呢?
A:目的是增加國家市場消費力,目的並非為了疫情賑災或是貧困救助 。之前的stimlus發放已經達到現金發放的目的,美國的救濟金也有初步排冨的設計,因此不是每個人都有
Q:我覺得政府發這3000元振興券無法刺激經濟
A:刺激經濟成功與否是政府的事,你其實只需決定「拿或不拿」就可以。
Q:為什麼不直接發現金?
A:振興的角度是希望消費市場活絡,給現金也許大家只會落袋為安,未必會真的轉換成消費。
Q:我就算拿到振興券,也只是替代平常消費而已
A:每個人的消費行為政府無法管,政府需要做的是刺激市場,特別是供應商、店家,讓他們對市場有期待、有信心,並開始產生訂單效應,這樣產業就能開始動起來
Q:發這麼少,根本沒用,買不了多少錢
A:台灣現在相對其他國家安全,但別忘了,疫情在全球狀況依然嚴峻,政府不能在這時候梭哈撒幣,保留一點銀彈持續觀察後續狀況
Q:花1000元可消費3000元,政府補貼的還不是我的稅金?為什麼要我用1000元去換?
A:既然稱為「振興」,目的就是為了鼓勵民眾「多消費」。如果感覺好像逼你花1000元去換多的2000元振興券「多消費」很討厭,可以選擇放棄不參與、不領取,按照平時日常消費方式過生活即可,未必一定要「多消費」。
Q:振興券發放與機制根本擾民!
A:如果此刻台灣因為疫情關係,百業蕭條,多數民眾流離失所,很多人餓肚子睡公園,失業率50%,你還會覺得發放振興券很難用、很擾民?應該不會。因為你那時候只在乎活下去,不是領的爽不爽的問題。台灣在疫情防控上做得非常好,以至於大家忘了振興之目的,是因為有許多產業、店家、公司,因為這波疫情倒閉、停業,更有許多人因此沒了工作。也許稍微擾民,但你還是可以拿得到,並且因為你的多消費讓基層失業勞工能重新有工作,有口溫飽,這一點點的不方便或擾民,便有了很積極的社會意義。畢竟,你只是不方便一下子,很多人可能已經不方便好一陣子。
*作者為企業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