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伸賢因為一個彈劾案,感到「二度凌遲」,與其舊事被再提,不如不要;對比黃健庭放棄後說了這麼一句,「...以我當擋箭牌,來轉移焦點的有心人士,可以到此為止了」,到底誰拿他當擋箭牌?黃健庭沒說,倒是民眾黨立委蔡璧如幫他問了,「是要拿黃健庭為弊案纏身的陳菊擋子彈嗎?」說陳菊「弊案纏身」可能太過,畢竟弊案纏住的都是她高雄市長任內的局處首長們,監察院彈劾糾正案累計三十多件,包括最近才因為二0一四年氣爆案巨額民間善款挪做行政採購費用,通過糾正案,這樣的陳菊主掌監察院,豈能不落入蔡璧如的質疑:球員兼裁判?
或謂監察院的糾彈案只是蒼蠅拍,但陳菊市長任內經司法認證的「弊案」,多到兩個巴掌數不完,已逝的高雄市議長許崑源曾經痛駡,「陳菊執政十二年,她的公務人員貪瀆和偽造文書總共一百零五件、一百九十四位起訴。」從環保局、經發局、建管處…,無一不出事,陳菊愛將趙嘉寶貪汙判刑十一年,還能潛逃五年,迄去年四月才落網發監執行。身為市長治下不嚴,未來主掌監察院,又如何整飭官箴?或者院長只管兼任的人權委員會?至於糾彈案讓監委當自走砲?
黃健庭因為一件違反商業會計法的司法案件、陳伸賢因為一件公懲會不懲處的彈劾案,民進黨群起而攻之,對陳菊出掌監院的爭議,「黨內大姐」文風不動,民進黨人當然悶聲不吭,但就像黃健庭、陳伸賢廻避不了來時路,陳菊或有自信人事案一定會通過,然圍繞在她身邊的爭議,同樣不可能片葉不沾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