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推出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預定在立法院六月底召開的臨時會闖關,這套讓人民也能當法官的重磅法案,曾在上屆立委任內鎩羽而歸,此次捲土重來依然驚濤駭浪。這艘輕舟能否在各方的政治算計中抵達彼岸,展開台灣審判制度的新頁?
參審制和陪審制的差異
不少法制先進國家早已讓人民參加審判。法界人士說,人民參審有各種模式,例如德國、法國採用法官和人民同審同判的「參審制」;英美法系國家則多採用法官和人民分工的「陪審制」,由人民認定犯罪事實,法官負責法律適用和量刑;鄰近的韓國、日本從二○○八、○九年施行的制度,則囊括參審和陪審的特點。
但這條民意之路,司法院卻篳路藍縷地走了三十多年。據悉,從一九八七年到二○○七年間為止,司法院先後推出《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及《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等多版方案,卻都沒有下文。一一年馬英九主政期間,司法院改推「觀審制」,並制定《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向立法院投石問路,更首度在法院展開模擬,但法案仍石沉大海。
法界人士說,司法院主打的「觀審制」雖然設計讓人民和法官併坐,也可以當庭詢問當事人,不過人民意見僅供法官參考,這種「看得到吃不到」的半套草案很難獲得立委青睞。「觀審制」也在蔡英文執政後畫下句點。
蔡英文欽點的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張的是「參審制」,但他領導的司法院團隊鑽研「參審」和「陪審」兩種制度後,推出台灣獨創的「混合版」。
「草案裡,隨機挑選(國民法官)、卷證不併送、證據開示及當事人進行主義等,就是擷取陪審制的優點;讓職業法官和國民法官併坐,在各階段評議過程充分交流,則是吸取參審制的精華。」一名官員解釋。
民團讓法案成陪審拼裝車
這個草案原本取名為《人民參與審判草案》,司法院為了更接地氣,甚至直接將草案改名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參審員則改稱為「國民法官」。
沒想到這部草案在一八年四月函送立法院審議後停滯不前。為了加速通關,司法院高層在同年底下令和主張「陪審制」的民間團體協商。但民團加入後,強硬要求納入陪審團式的評議制度、加碼國民法官人數及全盤變更投票方法,幾乎把法案搞成一台包著參審外皮的「陪審拼裝車」。
司法院發現拿磚頭砸了自己的腳,因此技術性地拉法務部進入戰場解圍,果然成功讓這場協商破局。不過民團也非省油的燈,一察覺到官方態度有異,馬上就改變策略將戰場轉往立院,草案也在上個會期無疾而終。
司法院和民團至此分道揚鑣。而司法院今年三月再度將「進廠維修」過後的升級版草案送入立院,也點燃了和民團戰爭的引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