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伯仁觀點:陳時中歸去來兮?

2020-06-2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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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長陳時中擬推動「醫材自付差額上限」引發爭議。(資料照,顏麟宇攝)

衛福部長陳時中擬推動「醫材自付差額上限」引發爭議。(資料照,顏麟宇攝)

健保署6月9日公布四大科八大類352項自費醫材差價上限,就好像捅了馬蜂窩,不但醫界相關協會大反彈,連蔡英文都「逾界」跳出來「安撫」醫界,蘇貞昌也對之頗有微詞,衛福部長陳時中只好13日再召開閉門會議,決定原八月實施的差額上限暫緩實施,但再兩個月還是要再召開會議商討,換句話說,自費醫材差價限額還是要訂,不會因醫界反彈而取消,但令人懷疑,在高層「鄕愿式」的護航下,和「講話大聲就是有理」的歪理下,這個差價天花板訂得下去丶實施得了嗎?加上健保費調整,被蘇貞昌迫不急待的「打臉」否決,縱使民調人氣高達九成,陳時中還做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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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行政院長蘇貞昌23日參訪故宮博物院。(盧逸峰攝)
行政院長蘇貞昌否決醫材自付訂定上限。(資料照,盧逸峰攝)

健保署商訂此項自費醫材差價上限,前後花了一年多時間,召開了四十多次會議,並不是一夕之間,倉促決定,但居然有相關醫療團體,睜著眼睛說不清楚健保署「所為何來」?好像非給健保署掛個偷偷摸摸,資訊不透明的黑箱作業不可,其實,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説穿了,此項自費醫材差價上限的訂定,對於醫院而言,不訂比訂定好,訂了多少會擋到財路,何苦來哉?

平心而論,健保署訂定此項天花板,節省和保護的是患者的權益,和健保局減少支出和增加收入,一點關係都沒有關係,但何必冒著得罪醫療院所,趁機「告御狀」之風險?實有令人「看不過去」之處。説句坦白話,健保局有補助的自費醫材,居然是醫療院所「以醫材補醫療」的收入大宗,健保署如限制了天花板,也就如同限制了「予取予求」的機會,有如踩到了巨人的阿里斯腱,怪不得反彈如此之大。

陳時中13日所召開之閉門會議,由於與會者要求確認發言記錄,所以有「逐字稿」的流出,綜觀與會者發言內容,客觀者少,大部分醫療業者或代表,多站在對己有利的角度發表關點,理由牽強附會,甚至荒腔走板,不忍卒聽。但也有個人醫師,以患者角度或反對醫療院所和醫材業者不當連結,而仗義執言,甚至談到:自費醫材的高價,是否和醫療院所或醫師的「回扣」有所關連?這個「潘朵拉盒子」能不能打開來公開探視?

在閉門會議中,無可諱言,大部分醫療院所或協會代表,多反對健保署訂天花板限額,理由五花八門,有說此為「自由市場」,應由市場機制去訂價?但也有反對者提醒,由於區域和醫院特性,醫療並非完全自由巿場,而是接近寡頭壟斷市場,如醫療費用全由健保局給付,那就不牽涉患者權益,但如由健保局補助一部分,其餘多數由患者自費,這一塊很難歸納為自由市場,因為患者受限於區域丶習慣丶會認醫院丶認醫師,選擇條件就受到了限制,並無法以完全自由巿場去看待,所以健保署站在維護患者的立場,訂定自負額上限,是有合理的基礎存在。

也有與會醫療院所代表認為,訂差價上限,恐怕會「劣幣驅逐良幣」,讓好的、進步的醫材,受限於上限而退出台灣健保,差的醫材反而藉此上限而提高價格?並舉醫療用藥就有此例。不過,此爭㸃也有與會者不同看法,如果真的好的丶進步的醫材,價格超過上限,那就列入完全自費的範圍,健保局並不限制這一塊,醫材要鑲金鑲鑽,任憑為之,反正是患者自付,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怎麼會有受限而退出的顧慮?

另也有拉商業醫療保險加入戰局的,謂根據資料,台灣有1,679萬人購買醫療商業保險,健保署如強迫降低醫材上限,節省的是保險公司的給付,於患者並沒有關聯?此説受到資料正確性的質疑,台灣真的有多達三分之二的人購買商業醫療保險嗎?參加的人,都能享受自費醫材的完全補助嗎?如果資料不正確,那就是「指鹿為馬」,以保險公司為障眼,模糊轉移焦點,令商業醫療保險公司揹黑鍋,更有健保署和保險公司「官商勾結」的影射,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要不得的。但如資料正確,也真如某些醫療業者的勾結指控,那健保署長應負起政治責任,衛福部長也脫不了圖利的干係。

會中,曾任衛生署長的葉金川,言簡意賅提出三點問題檢討:一丶自費醫材的利潤有沒有高到不合理?二丶醫師有沒有「收回扣」?三丶醫材廠商有沒有不勞而獲的暴利?他說,醫院需要管理,健保並沒有給醫療院所名目上的利潤,以致靠病房差額、地下街餐飲丶停車場丶自費醫材差價等,來補貼人員薪水丶增加員額,這是不合理的,最重要的是要保障民眾不被「敲竹槓」。同一醫材,只要台大丶榮總丶長庚等大醫院價格簡化列出來,讓民眾可以清楚參考,保障權益,約束廠商不要胡亂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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