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拚三讀,上兆資產土地直接「轉移」
在轉型正義的大旗下,「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隨便就被貼上「有罪」標籤,但農田水利會何辜?蔡政府一聲令下,就得被迫改制,會議紀錄理由之一是為了「因應氣候變遷帶來的糧食挑戰」,這理由講了不結巴也必噴飯,之二則是為了解決「派系問題」,用白話文講,就是為了民進黨選舉優勢考量,還是政治鬥爭!
地方派系有這麼大問題嗎?如果真有這麼大力量,民進黨何能兩次執政?遑論壯大後的民進黨,滿坑滿谷是地方派系帶槍投靠的「實力派」,蔡英文跟前的大紅人、高鐵掉了現金三百萬的立委陳明文,難道不是地方派系出身?派系加入民進黨者生,不投靠民進黨就得「一筆勾銷」嗎?這就是民進黨的立法邏輯?民進黨不讓地方派系存活,却縱容黨內一個巴掌數不完的「派系」翻雲覆雨?莫怪民進黨前立委林濁水都批評,「連日據時代都必須賦予農民自治的權利,卻被標榜民主進步的民進黨沒收,不可思議。」
不可思議又何奈?臨時會就是要通過!抗議的還有民進黨前台南縣長蘇煥智、民進黨前中常委黃金春,挺蔡英文不遺餘力的陳昭南更痛駡「蓄意違憲的政權,就是目無法紀的暴政!」社團法人和公務機關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蔡政府說改就改,「改制」也罷,竟一舉「強制轉移」全國農田水利上兆元財產,威權兩蔣、農經博士的前總統李登輝都不敢做的事,蔡英文倒是大氣不喘直接把手伸進基層基層自治組織,既集權還奪財,涉及人民財產權的複雜問題,能沒有違憲之虞嗎?果不其然,自救會團體也要尋求立委連署聲請釋憲。
民進黨治下的大法官真的很忙,「不當黨產條例」四年才掙得大法官受理釋憲;《農田水利法》拚得是與三讀同步連署聲請釋憲,第一關要確認三十八位連署立委都有出席投下反對票,避免大法官細算立委票數,做為駁回聲請案的理由(如前瞻特別預算);第二關還要在改制為公務機關時的「掛牌抗爭」,最好鬧上法庭,以備法官仲裁時窒礙難行聲請釋憲(如黨產條例);第三關還得苦得二年到四年,屆時,蔡英文光榮卸任,全台農田水利會的掙扎可能還沒結束。
由是觀之,民進黨蔡政府能如此大膽以「沒收」為樂,不是沒有原因,一個絕對多數的立法院,對總統意志既服從更盲從;一個無效的監察院,糾彈只是權力者的耳旁風;再加上一個緩不濟急,可能也不免以權力者意志是從的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民進黨還有什麼不敢的。至於沒收公投,無視地方自治之「生煤條例」,硬要中火開機燒燃煤,那是最小兒科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