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今(16)日第3度開庭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檢辯雙方言詞激烈,對於總統在憲法上是否為所謂的「行政首長」疑義,檢方聲請對大法官釋字585號、627號相關適用狀況,進行法律鑑定。對此,馬英九的律師團和蒞庭的台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激辯2小時,馬英九也批檢方浪費司法資源。
台北地方法院16日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馬英九教唆洩密等案,並傳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出庭作證。但檢辯雙方當庭捨棄傳喚黃世銘,法官唐玥在9時38分,當庭諭知讓黃離開。
馬英九引用大法官釋憲,依據釋字第585號和627號,總統為最高行政首長。蒞庭的檢察官蕭永昌、江貞諭、梁光宗向法官聲請傳喚前特別偵查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出庭做證,也聲請專家學者或單位進行鑑定,避免釋字遭扭曲運用,因為2條釋字都未表示,總統是偵查機關最高行政首長。
馬英九痛批檢方:曲解釋字585、627號,還聲請法律鑑定,是浪費司法資源
對此,馬英九的律師團輪番上場反駁,認為沒有傳喚楊榮宗、鄭深元出庭作證的必要,更不該進行法律鑑定。馬團隊律師直指檢察官是在繞圈子,白紙黑字解釋得很清楚「總統是最高行政首長」,大法釋字是針對法律規定的內容,是否適用是法官、法院職權,沒有委外的必要,檢方做法律鑑定,簡直是浪費司法資源。
檢方回應,馬英九及其辯護人有提供2名專家學者的法律意見書,現在卻反對檢方聲請法律鑑定,這樣很矛盾;況且,這2個釋字中,裡面只有說到行政首長而沒有說到總統,因此行政首長是否為總統,這是法律爭議,當然要聲請鑑定。
馬英九對此表示,他沒有擴張總統職權,檢方曲解釋字585、627號,文字內容已經這麼清楚了,檢方還要聲請法律鑑定,這是在浪費司法資源;檢方要聲請公正第三人來進行法律鑑定,「難道法官不公正嗎?」並問「那這樣法官算第幾人,難道是第四人?」
對此,唐玥認為,聲請楊榮宗、鄭深元出庭作證無理由,應予以駁回,也駁回檢方聲請法律鑑定。此外,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原訂要在6月23日早上出庭作證,但檢方16日捨棄傳喚,因此23日的庭期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