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應該反而是陳菊要思考,這些年來她是否有為台灣人帶來民主以及進步嗎?又有積極在推動台灣的人權保障嗎?事實上,在陳菊擔任勞委會主委時期,就已留下對人權侵害「不聞不問」的不光彩紀錄。2005年,高雄捷運爆發苛扣外勞薪資以及福利的事件,若非這些外勞發起抗爭,這嚴重違反勞權的非法作為將永不見天日,陳菊當時也不會引咎辭職。然陳菊在這事件上做了些什麼嗎?她又有對此事件中的被告陳哲男有過批評嗎?答案顯然是都沒有。
所以若要以「人權加害者」或者是「殘害勞權的幫兇」來形容陳菊,一點也不為過。更諷刺的是,在這次高雄捷運外勞抗議事件發生後,台灣竟然遭到美國人權評等倒退為第二級的「觀察名單」。這更代表出,提名陳菊擔任監察院長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不僅是民進黨在污辱台灣民眾對人權的想像,也可能使台灣被貽笑於國際之間。
因此,陳菊在各種客觀的條件上,根本不足以擔當監察院長並掌管國家人權委員會;民進黨此次人事安排除了酬庸以及掩蓋過錯的考量之外,也找不到任何可以支持的理由。這也就意味著,國父孫中山先生的崇高理想,終究還是不敵民進黨的貪婪,以及他們汲汲營營要為陳菊遮掩過錯的決心。而我們現在所能做的,或許就只剩為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以及台灣的民主默哀。
*作者為中學教師